最近有不少人鼓吹說自用住宅購屋者,年底前購屋較划算,而且根據調查,下半年想購屋者中,有超過6成是為了能適用舊制。不過,這很可能又是另一個房地產的謊言。
持此說法者主要是說明年元月起,房地合一稅制正式上路,之後取得的房地產就適用新制,因此如果明年後買,未來再賣時,因為要以房地合一課稅,繳交的稅高,所以當然應該年底前趕快進場。
但事實上,對購屋者正常都會居住6-10年以上的自用購屋者而言,這可能正好是一個大陷阱。如果你等到明年購屋,依照房地合一新制,不論你是住一年還是十年後賣出,基本原則是「有獲利才課稅」。依照現在房價已是高點看,短期賣出大概沒獲利;長期賣出獲利亦不會太大吧?更何況,對自住者而言,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出售獲利還有400萬元的免稅額,超過400萬元部分則以10%稅率課徵。
更重要的是在房價已見鬆動、眼看即將走跌時,自住使用者跟著起哄,以為可以省一點稅而提早在年底前進場搶屋,其實只是提供建商房價撐盤力道,最後根本撈不到好處。因為,延後購屋者,從房價下跌的獲利遠遠高於節稅效果─更何況,事實上搶在舊制中買也是沒啥節稅效果。
用最簡單例子來看。假設民眾購買總價1000萬的房子,自住6年後脫手,此時房價上漲了50%(實情其實是不可能上漲如此多),賣出總價1500萬元。在新制中,獲利500萬元後可再扣除400萬元的免稅額,需要課稅的獲利是100萬元;但這100萬元的課稅所得還是以10%稅率課徵,因此最後繳交的房地合一稅只有10萬元而已。
這可以分幾點來看,第一,賺500萬元最後實際繳稅10萬元,不算過份吧?這實質稅率低到只有2%;第二,如果同樣的情況,購屋者是在年底前買屋而適用舊制,還是要依照舊制繳交土增稅等,稅額高低則視公告評定數值的調整高低而定,但,還是要繳稅,而且繳交的稅未必就低於10萬元。坦白說,搶在年底前買屋,單純看繳稅額都未必有賺頭。
更何況,現實情況是房價鬆動往下走,所有官方或民間的數字都顯示,房市是「量縮價跌」,雖然跌幅仍非常小,但賣方降價意願已提高、議價空間也增加。甚至不久前一家上市建商,還一口氣宣布房價「打75折」出售。雖然考慮到實際上房價已處於折價期,建商公開喊降是有其促銷噱頭在內,但如此表態還是顯示現有高房價已難支撐。
因此,如果自住者能夠「戒急用忍」一番,忍到明年房價下滑,1000萬的房子,即使下滑幅度是「無感」的1%,其實就省了10萬─就是賺回你在新制購屋,6年後賣掉要繳交的稅了;更何況,大部份人的看法是房價下跌至少在1-2成以下,也就是說可能省下100-200萬元,何者划算,一目瞭然。
年底前的房地產,可以稱為建商與投資客的「逃命波」,因為房價已高到無法支撐,明年的房地合一制對短期進出的投資客(2年以內賣出),課以35-45%的重稅,必然會讓投資客減少或甚至退場,台灣房價失去最重要的炒作哄抬力量;再者,早則年底、晚則明年初,FED啟動升息,低利與充沛資金的條件漸失;總體經濟亦開始下滑。
此外,更不要忘記明年台灣的總統大選,民進黨重新執政幾乎已被認為難以改變,屆時新政府的政策、兩岸互動的問題,整個政治、兩岸、社會的震盪都會讓房市更受挫。因此,業界及投資客才會放出:年底前是自住購屋者最佳進場時點的說法,要讓民眾高價承接其房子,方便他們「逃命去也」。其實,如果能等到明年下半年,甚至更晚才進場,撿到更便宜房子的機會會更大。
你還相信年底前是最佳購屋時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