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統計」顯示,5月就業人數為1117萬9000人,其中從事非典型工作者為78萬1000人,僅佔6.98%;此外,5月失業人數為42萬人,約20萬7000人曾獲工作機會。探究有機會就業卻放棄的原因,以「待遇太低」佔51.70%最多;未曾有工作機會的求職者的主要困難,以「專長技能不合」與「找不到想要做的職業類別」分別占 24.06%與 22.93%居多。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年度調查顯示,5月就業人數為1117萬9000人,其中從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等3類非典型工作者為78萬1000人,占全體就業者的6.98%,其中從事部分時間工作者40萬5000人,從事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人數為61萬2000人。
失業者求職方法:應徵廣告、親友介紹、私立就業服務站
失業狀況部分,5月失業人數為42萬人,其求職方法以「應徵廣告、招貼」、「託親友師長介紹」 與「向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之比率較高,分別占60.79%、55.04%與53.00%,其中「向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比率近年呈上升趨勢,本年首度突破5成。
有機會不就業:工作待遇太低、地點不好、環境不良
失業者在找尋工作過程中,曾有過工作機會者為20萬7000人,若要探究他們為何不去就業,原因以「待遇太低」佔51.70%最高,第2為工作地點不理想13.5%,第3是工作環境不良8.7%;此外,在未曾有過工作機會的求職者,他們遭遇的主要困難以「專長技能(含證照資格)不合」與「找不到想要做的職業類別」分別占 24.06%與 22.93%居多,第3則為「待遇不符期望」,也有21.40%。
失業靠家庭支持與原有儲蓄過活
在這些失業者尋找生活的期間,生活費用主要以「由家庭支持」與「靠原有儲蓄」分占 52.92%與 43.63%居多。若由年齡層觀察,45歲以上的失業者以「靠原有儲蓄」所占比率最高,為62.85%、15~24歲最低,為16.17%;「由家庭支持」所佔比重則完全相反,15~24歲的失業者以81.92%最高,45歲以上佔29.12%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