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軍委改革工作會議24日至26日在京舉行,總書記習近平親自主持,宣示解放軍30年來最大規模的改革,強調推進「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的格局,通過調整軍委總部體制、實行軍委多部門制,組建陸軍領導機構、健全軍兵種領導管理體制,重新調整劃設戰區、組建戰區聯合作戰指揮機構,健全軍委聯合作戰指揮機構,著力構建軍委—戰區—部隊的作戰指揮體系和軍委—軍種—部隊的領導管理體系。
其中最受外界矚目的就是,解放軍七大軍區調整重劃為幾個「戰區」。中共建政以來,解放軍的大軍區機構歷經了三次大調整和一次小調整,目前共分為瀋陽、北京、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蘭州七大軍區。
中共建政之初
撤銷野戰軍,全軍調整為六大軍區
中共建政之初,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實施整編。主要是撤消解放戰爭後期形成的第一、二、三、四野戰軍和華北野戰軍以及各兵團,分別與各大軍區合併;將陸軍整編成國防軍和公安軍;全國統一成立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武裝部;按國家行政區劃重新調整為西北、西南、中南、華東、華北、東北六大軍區。
解放戰爭時期建立的華北軍區、東北軍區、華東軍區、中南軍區、西北軍區等五個軍區繼續保留。中原軍區被撤消,重新設立西南軍區。
新中國成立後,各軍區指揮機關有了固定的地點。華北軍區機關設在北京,東北軍區在瀋陽,華東軍區在南京,西北軍區在西安,中南軍區先在武漢,後遷廣州,西南軍區先在重慶,後遷成都。
50年代中期
全國軍區增加到13個
1955年2月,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將原西北、西南、華東、中南、東北、華北六大軍區進行擴編,並按城市和省(區)的名稱命名為瀋陽軍區、北京軍區、濟南軍區、南京軍區、廣州軍區、昆明軍區、武漢軍區、成都軍區、蘭州軍區、新疆軍區、西藏軍區、內蒙古軍區。
考慮到沿海地區和台灣的特殊情況,1956年4月22日,國務院發布命令,將南京軍區管轄的福建、江西兩個省軍區劃出,組成福州軍區。於是,全國的大軍區增加到13個,這是解放軍歷史上大軍區最多的時期。
60、70年代
內蒙古軍區、西藏軍區改為省級軍區
在1960、70年代,中央軍委對大軍區作了小幅度調整。1967年5月,內蒙古軍區改為省級軍區,隸屬於北京軍區。1969年12月,西藏軍區改為省級軍區,劃歸成都軍區。1979年5月,新疆軍區改名為烏魯木齊軍區。
之後解放軍長時間內保持瀋陽、北京、濟南、南京、廣州、武漢、昆明、蘭州、成都、福州、烏魯木齊11個大軍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