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事件」連夜開庭至凌晨 中國廣東維權作家郭飛雄遭判6年 多人圍觀被抓

2015-11-2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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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要為在押人士討公道。(新華網/取自新公民運動)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要為在押人士討公道。(新華網/取自新公民運動)

中國廣州市天河區法院27日上午開庭,分別判決維權作家郭飛雄6年、孫德勝2年6個月、劉遠東3年有期徒刑。3人均遭羈押達2年以上,根據中國刑期,劉遠東和孫德勝即將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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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意外遭判6年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穀城縣人,郭飛雄為其網名,中國知名獨立作家與人權捍衛者,南方街頭民主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和領導者之一,因參與社會運動及維權被多次遭拘提並施以酷刑。

2013年,因參與組織當年1月7日—9日在南方週末集團辦公樓前,圍觀並聲援南方週末職工抗議新年獻詞被改事件,加上同年4月,積極組織和促動8大城市街頭舉牌,敦促全國人大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活動,被當局視為是該活動的組織協調者之一,遂於同年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

同年9月11日,郭飛雄被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逮捕,被羈押於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2年3個多月。

27日,此案在天河區法院開庭,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郭飛雄辯護律師張磊憤怒地稱這一天(27日)是「黑暗的一天!」,張磊表示「這是人類司法史上的奇葩,我們已經出離憤怒」。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左),孫德勝(右)。(取自維權網)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左),孫德勝(右)。(取自維權網)

南周事件牽連多

另一名被告孫德勝,1981年12月4日出生,湖北省黃岡市人,著名人權捍衛者。

2013年8月13日,孫德勝與郭飛雄同時遭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二人同案。同年9月11日被廣州市公安局天和區分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0月16日被逮捕,羈押于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2年3個多月。

27日,此案在天河區法院開庭判決,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羈押長達2年多

最後一名被告劉遠東,1978年3月30日出生,廣東省五華縣人,原廣東遠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組建人,「南方街頭運動」的積極宣導者。

2013年1月7日,因聲援「南周事件」,劉遠東被視為嚴重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同年 2 月 23 日,又因與其他人權捍衛者到街頭舉牌抗議朝鮮進行核子試驗,隨被廣州市警方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為由行政拘留15 天,4 月 4 日被警方正式逮捕。

2014年1月24日,被廣州市天河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虛報註冊資本罪」2項罪名合併開庭受審,目前尚無結果,法院宣佈將擇期宣判。

2015年10月29日又被最高院批准延長審理期限三個月。目前被羈押于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時間長達2年10個多月。27日,此案在天河區法院開庭判決,劉遠東獲刑3年有期徒刑。

中國維權人士劉遠東。(取自維權網)
中國維權人士劉遠東。(取自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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