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結束後性意識(sexuality)開始有所轉變,不過二戰之後變化更為清晰顯著;許多學者認為性意識改變才會導致「娛樂型性慾」(recreational sexuality)的崛起,而娛樂型性慾盛行,又將性慾推向異化、商品化、高度自戀的境地。但我認為我們應當將「性」解讀成跟美一樣,具有「擴散地位」的特質;也就是說,「性」可以授予地位。「性感」既然已經是很重要、乃至於很關鍵的擇偶標準了,我們不妨再進一步思索這件事可能引發的種種後果。首先,「美」如果跟道德品格交織很緊密,就表示美跟社會階層的關係較為貼近(品德高尚,意指一個人能夠完美展現該階級應有的舉止,以及該階級所認可的合宜性)。媒體─時尚─化妝品產業當年在塑造「性感」時,是希望吸引各階層女性,因此「性感」這項特質,跟道德標準相對較無關,也比較少被社會階層影響和左右。
安潔莉娜‧裘莉最能體現「性感不分階級」這樣的信念了:原則上,性感是任何女性透過仿效便能習得、獲致的特質。但這樣一種信念顯然是在暗示說,在過去傳統階級內婚制,性感具有潛在破壞力。換言之,性感美麗不僅不一定跟社會階層有所重疊,實際上反倒能夠為經濟教育條件較差的女性開啟一條攀權附貴的途徑,所以性感一旦獲認可,取得合法化地位,就表示民眾進入婚姻的管道增加了,打破傳統以金錢決定位階的模式。「在社會最底層,情色位階(erotic hierarchy)恐怕比別的地方更加顯著,畢竟無權無勢、未受良好教育的窮人,各方面都屈居劣勢,他們會更希冀情色位階帶給自己豐厚的報酬。」由此可見,婚姻市場和性競技場之間有時會相互干預,有時彼此重疊,有時後者取代前者,為性而性;競技場內吸引無數競爭者同場較勁,裡頭不乏有錢人、有教養的人、極富性魅力(但未必有錢或受過良好教育)的人。
其次,選擇標準多樣化,就表示人在擇偶時可能面臨更多衝突。如果說,階級內婚是促成婚姻的最大社會拉動力──跟教育程度、社經地位相當的人結婚──那麼,性感就會導入跟社會再生產這樣「正常」邏輯相牴觸的面向。過去當然不乏出身不同階級但彼此吸引的例子,只是從前賦予他們的正當性遠遠不及今日。這也表示,若要將同樣合法卻未必重疊的標準加以結合的話,將使覓偶過程更加複雜化,讓做選擇的人在衝突屬性間小心翼翼地巡遊(有時必須做取捨)。若用社會學術語來講,我們可以說現代人擇偶是奠基在慣習(habitus)上──經由社會化所習得的身體方面、語言方面、文化方面的性格傾向(disposition)。這種擇偶方式其實更複雜,當事人必須吸收、內化好幾套評估標準,有些評估模式傾向複製社會階級,有些評估模式則偏向媒體文化所創造的無階級差別意象。浪漫慣習(romantic habitus)先天就無比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