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明將二讀審查《法醫師法》,擬從本月29日起,開放非醫師資格者接受法醫訓練、考試,即可執行解剖鑑定等業務。台灣各醫學會代表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強烈反對修法,表示法醫需具備醫師資格是世界潮流。
《法醫師法》修正案日前初審通過,將來只要是醫療相關人員,受訓4至5年,通過考試就能擔任法醫。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今集結兒科、婦產、法醫病理等醫學會代表,表達強烈反對修法立場,堅持法醫須由醫師資格者擔任。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教授蕭開平表示,《法醫師法》修正草案違反世界潮流,台灣早就有法醫病理專科醫師制度,專業鑑定的法醫人數絕對夠用。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蔡明忠補充,目前每年固定有35名解剖病理專科醫師名額供醫學系畢業生選填,迄今累計有480多名病理專科醫師,供應法醫人數並不缺乏。
蔡明忠也說,允許不具醫師資格者擔任法醫,除了負責檢驗、解剖外,未來甚至能從事被害人性侵、兒虐、流產、精神等鑑定工作,專業度恐有疑慮。
不過,對此,台大醫學院法醫學科研究所所長華筱玲認為,《法醫師法》的修法絕對不是要把醫生排除於法醫之外,「我們堅持法醫生必須經過一定的訓練跟考試才能取得法醫師執照,不是直接由病理科醫師經過訓練、很簡單的不用考試就得到法醫師的證照。」
支持修法的台灣法醫學會理事長李俊億則表示,目前的法醫品質低落,如蘇建和案、江國慶案等冤案,鑑定的法醫都是由病理醫師轉任的法醫,錯誤判斷導致社會爭議不斷,且目前的病理專科醫師兼任法醫並不需再經法醫專業訓考,修法目的是希望醫師也能參加法醫訓考,並非排除醫師擔任法醫。
此外,台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名譽教授郭宗禮更直言,目前在司法機關兼任法醫解剖工作的醫師,每件可獲取1萬9000元的酬勞,根據監察院去年的調查報告,有些兼職法醫的年度法醫解剖酬勞竟有500多萬元,他主張應廢除酬勞制度,才能真正提升法醫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