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9日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修正案,因應明年周休二日上路,勞工的國定假日將由19天縮減為12天。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等勞工團體14日早上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砲轟勞動部嚴重侵犯台灣勞工休假權利。高教工會理事長、政大勞工所教授劉梅君表示,勞動部看似實施每周40工時,但是卻變相收回勞工的7天假,讓勞工蒙受損失。
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有關法定工時條文的修正案,明年元旦起將縮減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周84小時」縮減為「每周40小時」,即從「隔周休二日」轉變為「周休二日」。因此,勞動部表示,未來勞工放假的標準,將比照公部門的實施準則,原本第23條所規定的國定假日,由原有的19日刪減為12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等假日將會取消,不過「五一勞動節」仍然維持放假。
然而高教工會抨擊,儘管政府明年開始縮減法定工時為「單週40工時」,但基於7成產業早已實施週休二日,此舉只有形式上的意義,勞動部豈可再以此為由,砍勞工休假。高教工會聯合各勞團,14日上午赴立法院陳情,要求各黨團應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對於勞動部修改法規細則恐違反《勞基法》,進行連署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高教工會批評,各勞團已多次抗議,但勞動部不但不願收回修正案,更對外造謠說多數勞工無意見,逕行將修正案送至行政院;此外,更散播刪除7天國定假日後,勞工明年比公務員還多1天假日的訊息,根本「睜眼說瞎話」,讓工時已達全球第4高的台灣勞工,勞動條件雪上加霜。。
高教工會提出3點反駁,包括10月針對勞工進行問卷調查,94%勞工「反對刪除7天國定假日」、一般勞工與公務員享有的法定特休假根本不一、縮短工時不等於周休二日,企業還是可透過變形工時要求勞工每周到班6天。
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表示,勞動部最喜歡說勞工與公務人員的假相同,既然如此就全面比照,所有的假期都一切相同,不要有差別待遇。
【2015/12/14 聯合行動】19天休假一天都不能少!立法院應立即審查,駁回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修正勞動部於2015年12月9日,突然發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修正案,「刪減勞工國定假日共7天」。該舉嚴重侵犯台灣勞工休...
由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貼上了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