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油品相關案件中,首位一審被告有罪!頂新製油管理課專員江淑端被控隱匿犯罪證據,29日被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江淑端在檢察官偵查時,把一批公司內部的簽呈藏到自己的車子上,被前來搜索的檢察官姚玎霖發現。江淑端供稱,她在公司只是負責人事、勞健保、總務的專員,沒有參與油脂採購、製造與販賣。今年10月,她被長官通知到公司加班,要她幫忙找出要交給衛福部的發票、出貨單等資料,並要她把資料放到車上,她只是照做。但法官認為其窩藏文件與案件有關,因而判刑4個月。
頂新劣油案日前一審宣判,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等被告均獲判無罪,引起輿論譁然。而江淑端雖同時被起訴,但因法官認定不屬案件主體,所以另案審查。江淑端也成為頂新劣油案相關案件中,首位一審被判有罪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