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看守期,政院擬定政務運作因應作為

2016-01-2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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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行閣揆職務的副院長張善政21日上午舉行會議,針對五二0前法案、預算、人事及計劃等政院政務運作,除不隨內閣總辭的獨立機關外,其他機關均不得再處理重大政策及人事。(資料照,仇佩芬攝)

代行閣揆職務的副院長張善政21日上午舉行會議,針對五二0前法案、預算、人事及計劃等政院政務運作,除不隨內閣總辭的獨立機關外,其他機關均不得再處理重大政策及人事。(資料照,仇佩芬攝)

行政院長毛治國堅持請辭待命,代行閣揆職務的副院長張善政21日上午舉行會議,針對五二0前法案、預算、人事及計劃等政院政務運作,擬定因應作為,包括除有時效之法案仍列管進行外,政務首長不得再任用或調動常任文官等內容;除不隨內閣總辭的獨立機關外,其他機關均不得再處理重大政策及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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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善政21日上午召集行政院正副秘書長、國發會主委、人事長和發言人。會議除重申19日已宣示之維持政務正常運作外,針對五二0政府換屆之前行政院與中央部會運作擬定基本原則。

行政院相關因應作為如下:

法案方面:

(一)屆期不續審的組織改造法案(含廢止案),作用法案毋須再行修正者,共計149案,已於今年年1月14日行政院會討論通過,於新一屆(即第9屆)立法委員就任後,即函請立法院審議,請各部會持續推動。

(二)如為依照法律規定具時限性,應限期立法之法案,則繼續辦理;法律廢止、僅屬技術性或執行性、或配合其他法律之文字修正法案,亦繼續辦理。針對各部會已報院之法案,持續請政務委員審查,重大法案則仍應多方徵詢各界意見。

預算方面:

(一)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及執行,仍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辦理;另有關立法院審查行政院105年度預算案之凍結預算部分,本院將於立法院第9屆會期開議後,提出建請解凍之專案報告,函請立法院查照。
(二)至於明年度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仍依照《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辦理,由行政院於4月中旬核定歲出概算額度,由主管機關於5月籌編概算,並於6至8月審定各機關概算及彙編總預算。

人事方面:

(一)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後,本院及各部會首長任用或遷調人員限制事項,各機關應確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自總統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中選會暫訂本年1月22日)起,至本年5月20日當選人宣誓就職止,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本院各級機關政務首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定有任期之政務首長則無此限制。

(二)另依行政院人事總處在去年12月17日函示,由本院核定之公民營事業機構(含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負責人、經理人之人事案件,均一併受上述限制。

計畫方面:

(一)行政院推動中的各項建設或計畫,例如機場捷運、福衛五號衛星、台灣戲劇藝術中心、健保卡報稅、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服務等,各部會應持續推動辦理;其中可於本年5月19日前完成者,更應如期如質完成,展現優質行政效能。

(二)另為通盤掌握本院各項重大計畫之最新進度,已由國發會進行盤點,並列管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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