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即將在今年3月29日正式脫離歐盟,國會下議院15日晚間(台灣時間16日凌晨)將表決首相梅伊與歐盟達成的《退出協議》。然而英國國內迄今對於如何「脫歐」立場分歧,留歐派甚至主張舉行二次公投,導致《退出協議》想過關困難重重。
最大反對黨工黨領導人柯賓(Jeremy Corbyn)揚言,若協議未過將發動不信任投票倒閣,屆時不僅梅伊(Theresa May)首相大位難保,一旦提前大選,甚至可能讓保守黨失去執政地位,打亂整個脫歐進程,英國也可能落入「無協議脫歐」(no-deal Brexit)的亂局。以下為「英國退出協議表決」Q&A:
Q1. 什麼是《退出協議》?
2018年11月,英國首相梅伊與歐盟完成談判,歐盟除英國之外的27國領導人正式批准《退出協議》(Withdrawal Agreement)與《政治宣言》(Political Declaration)。這份厚達585頁的《退出協議》內容涵蓋公民權利、雙邊財務結算、愛爾蘭邊界問題等,並明載正式脫歐後的過渡期、與歐盟的分手費以及愛爾蘭邊界問題。
Q2. 《退出協議》最大的爭議是什麼?
《退出協議》最大爭議為北愛爾蘭(英國領土)與歐盟成員國愛爾蘭的邊界問題。《退出協議》包含歐盟堅持的「愛爾蘭邊境保障措施」(Irish border backstop),一旦英國與歐盟無法在2020年過渡期結束之前達成自由貿易協定,英國與歐盟仍將維持「單一關稅領域」(single customs territory)關係,以避免北愛爾蘭與愛爾蘭之間出現妨礙人員與商品的自由流動「硬邊界」(hard border)。
但是英國的「硬脫歐派」與北愛爾蘭的聯合派(Unionists,主張北愛是英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保障措施深懷戒心,尤其反對讓北愛「無限期」留在歐盟關稅聯盟與單一市場,認為此舉形同「一國兩制」,嚴重破壞英國的憲政體制。
Q3. 協議通過了會怎麼樣?
今年3月29日起,英國正式進入近兩年的過渡期(2020年12月31日截止),若協議順利過關,英國政府要在正式進入過渡期之前提出一項法案,將《退出協議》國內法化,並送交國會通過,歐洲議會也須通過此一法案。在脫歐過渡期內,英國仍必須盡歐盟成員國的義務,雖然享有單一市場與關稅聯盟的優惠,但是在歐盟各機構並無代表與投票權。
英國將在過渡期內與歐盟談妥脫歐之後雙方貿易、關稅、人員流動方面的細節,並設法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過渡期結束後,英國將完全走自己的路,自行跟世界各國商定貿易協定,不再受歐盟法規拘束,也不再受到歐洲法院(ECJ)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