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司法改革的滯後
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政治改革的滯後。鄧小平在1980年發動全國農村承包制改革同時,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做了著名的「八.一八」講話,啟動政治改革。1986年他多次指出,不搞政治改革,經濟改革也難於貫徹,要求加快政治改革。不過這兩次改革都沒能進行下去。
鄧小平逝世後,新一代領導人在追悼會上再次提出政治改革問題。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口號,十六大又重申了這樣的主張,還提出建設民主政治和提升政治文明的問題,但是10年來進展十分緩慢。例如物權法、反壟斷法等維護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用了13年的時間才得以出台。
對於所謂「非人格化交換」佔主要地位的現代市場經濟來說,沒有合乎公認正義的法律和獨立公正的司法,合同的執行是得不到保障。這種情況下,經濟活動的參與人為保障自己財產的安全,就只有去「結交官府」。於是,就出現尋租的「新動力」。
挑戰一:內外經濟失衡
以上這類「改革」引起的挑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從經濟方面說,靠資源投入和出口需求驅動的粗放經濟增長方式的持續,使資源短缺、環境破壞等問題日益突出,內外經濟失衡加劇,金融市場面臨系統性風險;從社會政治方面說,尋租基礎擴大,腐敗蔓延和貧富分化過大導致大眾強烈不滿,威脅社會安定。
我將對這兩方面分開來進行考察。第一,以上體制缺陷在經濟方面的消極後果。蘇聯式的集中計劃經濟把西方國家在十八至十九世紀早期經濟發展中採用的資源投入首先是資本投入驅動的增長模式奉為圭臬,執行了一條「優先發展重工業的社會主義工業化路線」。中國從第一個五年計劃起,仿照蘇聯的先例,採用這樣的增長模式。
改革開放以後,雖然一再明確提出要「實現由粗放增長方式到集約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但是由於命令經濟舊體制的遺產這種體制性障礙嚴重存在,增長方式的轉變始終未能取得明顯的成效。在要素(投資)驅動的增長模式未能成功轉變的情況下,效仿東亞國家的榜樣,採取「出口導向」的國家對外經濟政策,用出口需求彌補由要素(投資)驅動造成內需不足,於是形成一種以投資和出口驅動的粗放增長方式。
隨著中國經濟總量的增大,投資驅動的增長方式帶來的資源浪費、環境破壞等問題變得越來越突出。到了世紀之交,資源短缺,原材料、燃料價格飆升,已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發展的瓶頸。生態環境的惡化、地質災變的頻繁發生,不但影響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且威脅中國人民的基本生存條件。
投資驅動的增長方式在宏觀經濟上造成的不良後果,首先表現為投資與消費之間的失衡。這些年來中國的投資率不斷攀升,目前固定資產投資佔GDP(國內生產總值,下簡稱GDP)的比重已經接近50%,大大高於多數國家20%左右的水平。即使東亞一些國家和地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依靠投資拉動經濟實現快速增長的時期,其投資率也遠沒有達到中國目前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