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在大陸時期擁有──「中國航空公司」、「中央航空運輸公司」兩家國營(官民合資)的航空公司。
「中國航空公司」(CNAC-China National Aviation Corporation,簡稱中航/中國航空)創立於民國18年(1929年),是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航空發展公司(Aviation Exploration, Inc.)合作經營之公營航空公司,註冊資本額1,000萬美元,註冊董事長為孫科,但公司實際經營權由時任交通部長的王伯群(1885~1944)把持。為了處理虧損累累的中國飛運公司(China Airways),民國19年(1930年)7月8日,交通部與航空發展公司(Aviation Exploration, Inc.)簽定新協議,將中國航空公司和中國飛運公司、交通部滬蓉航空線管理處(Shanghai-Chengtu Airways,1929年5月18日成立,隸屬國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合併重組為「(新)中國航空公司」。新公司資本總額為國幣1,000萬元,中華民國交通部持有55%的股份,美方則持有45%的股份,總部位於上海天津路2號。民國22年(1933年)4月1日,「泛美航空(Pan American World Airways,Pan Am,1991年倒閉)」出資接掌美方所有股權。
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後,中航轉為負責中國與印度之「駝峰航線」運輸任務,總計八年抗日戰爭期間,中航累積飛行8萬架次,輸送了75,000噸物資,損失48架飛機和168名機師。到抗戰勝利的民國34年(1945年)12月21日,政府和泛美航空簽訂新約,泛美航空只剩下20%的股權。
「中央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中華民國政府與德國漢莎航空(Deutsche Lufthansa AG,一般習慣稱為:「德航」)於民國20年(1931年)2月合資開辦的「歐亞航空郵運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設於上海,負責中國西北地區(古絲綢之路)的民航業務,中德兩國在民國30年(1941年)7月2日斷交後,中方終止雙方合作契約,並解雇所有德籍工作人員,也凍結德方資產。民國32年(1943年),政府將「歐亞航空郵運股份有限公司」改組為純國人自營的「中央航空運輸公司(CATC-Central Air Transport Co.,簡稱央航/中央航空)」,其中政府佔股55%,剩下的45%則開放國人自由認股,總資本額國幣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