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有人質疑,立委負有選區的責任,選區不能一日沒有立委?當然不是!透過足夠的基層民意、社團組織、民間團體甚至網路力量,如果是合情合理的政策建設主張,就算沒有立委也能達成---立委通常只是推手角色順水推舟罷了---少了選區立委的負面影響幾乎是微乎極微。
過去以來的立委補選均勞師動眾、投票率甚低
六個選區的立委補選,預計花費包含選票相關製作運送、選舉公報製作寄發、選務監票人員訓練出席、選舉補助款等等費用,林林總總超過千萬元。再從歷屆補選數據都能了解,補選投票率:2009年台北市第6選區39.12%,2011年台南市第4選區27.57%,2015年台中市第6選區30.76%、彰化縣第4選區37.56%、若從投票率極低的結果看來,只要落實地方組織、派系、社團運作自然就能當選。況且當選人的真正選民支持度核算之下都在20%以下(投票率X過半50%),這樣的投資報酬率及民意基礎,效益必然很差!
2009年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曾針對立委補選提出質疑,認為第七屆立委才上任一年九個月,因參選縣市長而需進行大幅補選,花費高達五千萬元,該聯盟呼籲立委諸公不要「吃碗內、相碗外」。但直到10年後的今天,各政黨及立法委員們曾經針對這樣的狀況作出回應?提出任何改善對策或革新作為嗎?
立委補選結果不影響大局,有如雞肋般食之無味,但對於各大小政黨來說卻是棄之可惜! 2016年《天下雜誌》台灣社會信任度調查中得知,立法委員仍是居於一般民眾心目中的排名末段班地位(不信任度53%、信任度39%),其實原因無他,就是政黨與立委諸公的表現不如民眾期待,多年來如一日!
國會改革可從立委補選相關規定及黨內制約做起
立委補選到底該如何評估執行?讓有著「成功務必在我」,腳踏兩條船、非我不可的貪念感受能徹底改善!至於任職年限等相關規定該如何修正?是否得以限制或約束立委剛當選就想走人的狀況?是否從各黨初選內訂出相關制約規章?有意願參選者與政黨培養對象是否應放入不分區名單?甚至立委選區的劃分是否該重新定義?立委分配是否應依照生活圈與地域不同進行調整?諸如此類,許許多多該做的事與革新工作似乎都不該再擱置罔顧、視若無睹了!
回顧蔡英文曾於2015年參選總統時強調,如果執政將會成為史上最會溝通的政府,同時推動五大改革,分別是世代正義、政府效能、國會改革、轉型正義及終結惡鬥,直到今天除了看到積極消滅國民黨以及軍公教年金改革之外,只做到了給自己人與同溫層交代的正義,所有延伸出的價值非但毫無正義可言,造成年輕與老年的世代對立更鉅,反而導致社會氛圍更是低迷沉重。
當然仍真心呼籲:蔡總統應偕同絕對多數的立委同志,好好檢討國會所帶給人民惡劣印象等問題。就算無需做到「周處除三害」或「欲練葵花寶典神功」的地步,總該慢慢地從提高民眾的信任度做起,無私心地跨出國會改革這一步,如此才有機會再次找回人民的信任與支持!
*作者為前國會助理,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