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10多年,被廣電三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綁死的中華電信,今日終於獲得鬆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3)日通過中華電信MOD營運規章修正案。MOD營運規章的修正,主要肇因於前年7月MOD「家庭豪華餐」運營商台灣互動,因為「收視分潤」機制喬不攏,導致台灣互動代理44個頻道集體下架事件,中華電信後來向NCC主張《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僅規定中華電信不得「干預」頻道之組合,並未禁止中華電信另組收視服務套餐,經過1年半的折衝,NCC今天終於同意中華電信自組頻道套餐。由於中華電信是國內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MOD鬆綁後,將對有線電視產業造成明顯衝擊。
中華電信MOD,並不是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唯一的受害者,但卻是「黨政軍條款」最難解的習題,由於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35%股份,中華電信若要主張MOD頻道套餐組合權利,等於是間接地允許政府介入頻道之組合,因此,《廣電法》等三法2016年在立法院修法,當時NCC有意鬆綁「黨政軍條款」直接間接持股比率,最後在朝野協商過程,被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硬生生地擋掉。
不過,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有線電視與MOD的「頻道大戰」並未止歇,反而愈演愈烈,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有意改變收視分潤制度,槓上了MOD家庭豪華餐「組頭」台灣互動,鄭優引進了年代與民視頻道,台灣互動董事長王志隆則是透過新潮流立委,向黨政高層告狀,中華與台灣互動互不相讓,終於導致了2017年7月家庭豪華餐48個頻道集體下架事件。
「條文未禁止中華電信自組套餐」 終獲NCC點頭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中華電信MOD過去不得自組頻道,有其歷史背景,2002年中華正式推出MOD服務,隔年回歸到電信法傳輸平台管理,後來,由於立法院通過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2006年NCC為了落實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將NCC公告為開放平台,「當時由於中華電信也在轉型,所以當時中華自己承諾不組合套餐。」
根據《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0-1條規定,「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不得干預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之內容服務規劃與組合、銷售方式及費率訂定」,中華電信自從前年與台灣互動槓上後,認為上述條文,僅要求平台業者「不得干預」內容組合,並沒有明文禁止中華電信「不得自組套餐」。
中華電信這樣的解釋,經過1年半的「溝通」,也已經獲得NCC同意。
NCC:營業規章與「黨政軍條款」無涉
翁柏宗表示,《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0-1條規定,僅要求平台業者,對於內容服務必須公平、無差別待遇,並沒有禁止平台業者不得介入組合套餐,「中華電信過去10年自我設限,從未修正營業規章,一直到最近才修正,NCC審視《固網管理規則》,回歸適法性解釋,認為MOD營業規章與「黨政軍條款」無涉,「我們只是回歸適法性基礎。」
除了開放中華電信自組頻道外,為了強化MOD頻道運營商的監理,本次MOD營運規章的修正,也增訂「頻道異動1個月內,採書面或跑馬燈方式通知用戶」,另外,也要求MOD頻道運營商,增訂「運營商定服務契約範本」,送NCC備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