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5)天零時起,違規從高風險地區攜帶豬肉製品入境的外國籍旅客,被查獲後需當場繳清20萬元罰鍰,否則拒絕入境。至於此措施實施前就已經出境、但未繳清罰鍰的外來旅客,待30天繳納期及一週催繳期滿後,防檢局將分別行文內政部移民署及外交部領務局,拒絕其再度入境。
按先前規定,若從3年內曾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或地區(中港澳、蒙古、與部分歐非國家)、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之旅客,將裁罰20萬元,但仍可入境,待罰鍰追繳期與催繳期滿後,在罰款繳清前不得再度入境台灣。
然而春節連假將至,兩岸往來將更為密切頻繁,非洲豬瘟防疫也更升級,農委會昨(24)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防疫作為,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從25日零時起,旅客一旦被查獲從前述高風險地區攜帶豬肉製品來台,必須當場繳清20萬元罰鍰,否則就拒絕其入境並強制出境,並禁止入境5年。至於在此措施實施前,就被裁罰20萬元的旅客則適用先前的規定,拒絕其二次入境。
這項措施主要針對外籍旅客,我國國民、取得居留身份及大陸地區人民停留期限達6個月者,因可受我國政府管轄追查,故不在此限。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彭明興補充,遭拒絕入境的外籍旅客繳完罰鍰後,防檢局會再行文移民署與領務局,取消入境限制。
此外農委會也宣布目前最新疫情,到24日為止,我國從外來豬肉製品中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再添4例,總共累積達18例。防檢局指出,其中還包含首件在快遞件檢出的案例:來自中國山東省生產的火腿腸;另外2例則是由兩名天津旅客違規攜入的香腸與紅腸,已經完成裁罰;還有1例是民眾自行寄送銷毀、中國江蘇省產的豬肉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