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海德格在《存在與時間》裡將死亡作為先行自身的生存論結構時,他無意間為王國維的自沉和賈寶玉的撒手作出了最為恰當的詮釋:其自沉和撒手的結局先行規定了王國維和賈寶玉的全部生命歷程, 一者是向⋯⋯ 自沉的生存, 一者是向⋯⋯撒手的生存。這也就是說,正如賈寶玉的全部人生歷程可歸結為由色而空的一步步撒手濁世,王國維的整個生命同樣每一步都踏在走向自沉的路途上。就王國維自沉的這種存在論意味而言,在以往對此的全部論說中,唯有陳寅恪的解釋最為接近其本真的死因。寅恪先生在他的〈王觀堂先生輓詞並序〉中寫道:
蓋今日之赤縣神州值數千年未有之鉅劫奇變;劫盡變窮,則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與之共命而同盡,此觀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為天下後世所極哀而深惜者也。至於流俗恩怨榮辱委瑣齷齣之說,皆不足置辨,故亦不之及云。
據說有位海外學者根據陳寅恪之於王國維之死的如此追悼,將王國維連同陳寅恪一起稱作「文化遺民」。我不知這位學者在這文化遺民一說上作如何闡釋,但遺民的確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文化現象。自伯夷、叔齊以來,遺民在中國知識分子是作為一種傳統形成的,並且歷經數千年而不衰,宋亡有宋末遺民,明亡有明末遺民。然文化遺民之於過去的遺民傳統則又大不相同,因其不是執著於某個王朝而是執著於整個文化。如果說伯夷、叔齊式的遺民所恪守的是某個種姓的王朝或某種倫理秩序和社會結構,那麼王國維作為一個文化遺民所體現的則是一種歷史的本真精神。歷史無論再進化,文化卻具有天然的恒常性。當王國維如同陳寅恪所說的那樣凝聚了整個文化精神之後,他的生命之於歷史便有了超常的意味。在此,生命的空間性消解了生命所置身的歷史的時間性。也即是說,生命之於文化精神的凝聚,使王國維這樣的歷史人物不再僅僅是語言芬芳的感受者,而且他的存在就是芬芳本身。所謂文化遺民,不過相對歷史的進化或歷史的更迭而言,就文化本身而言,王國維恰好是存在本身的象徵。王國維的自沉不是被歷史的遺棄,而是其生命以拒絕指認的高貴姿態遺棄了一部可疑的歷史。這裡的關鍵不在於被動的遺棄,而是在於主動將濁世從自身的生命中整個地拋了出去。因為生命臨世可能呈現為被拋的,但生命的棄世在生命卻是主動的拋出。在這裡,重要的是生命的能否拒絕。賈寶玉拒絕了對整個家族興衰的承擔,王國維拒絕了對整個歷史衰敗的認可;最後陳寅恪由此省悟,以壁立千仞的姿態拒絕了對這種歷史景觀的苛同。這樣的拒絕能力既可標明生者與死者的相通,也可劃分死者與死者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