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委員辛晚教則「贊成遷移」,他說,請主管機關把三井遷移後的活化有交待,歷建更有親近性與活化,鋪面也用不同的材質保存下來。
「繼續討論」:遷移必須是「不得不」而為之
文資委員劉淑音表示,若願意讓人逗留的意義是很高的,遷移必須是「不得不」而為之,她問,市府有沒有把「所有、通盤的可能性」都考慮過才做出這樣的方案?什麼因素讓我們這麼急迫的要去下結論,她說,任何對歷史建築的破壞因子越少越好,因此,希望「繼續討論」。
文資委員堀込憲二則在會中建議「持續討論」怎麼保存三井,沒有明確表示支持移動或原地保存。
「現地保存」:文化是立國的基礎、保存是態度
擁有法制專業的文資委員黃英霓在會中是首位支持「原地保留」者,她表示,文化是立國的基礎,立國的基礎不是商業與賺錢,民國71年,她有參與《文資法》的研擬,至今已經34年,歷經7次修正,但只有這幾年從消極到積極保留文資。她認為,文資保存應該以北市城市發展歷史的意義為主,希望「原地保留」,還說,公務員再努力一點再做交通建設的規劃,才能兼顧都市發展的需要。
委員張崑振則主張「現地保存」,他說,現地保存是態度,北門附近的路形符合今天需要,應能現地保存又能兼顧交通,他說,歷史保存不是只有一個斷代,不同時期的歷建都有價值,他認為,應該在不動歷史建物的情況下去調整路形,比任何所有的方案都可行。
文資團體「北北三」代表林奎妙則陳述了三井的歷史意義,她說,三井早年透過日本的擴張而壯大,在台灣負責出口代理、洋行等流通的業者。林表示,市府的各大部門還是在做各種開發計劃,她認為,市府用錯誤的程序決定三井去留,這不會是柯市府最後一個有爭議的個案,會是個開啓製造問題的濫傷,她說,荷蘭也有廢棄倉庫,反而在裡面開了一個小咖啡廳而不是移動建物,「市府到底要用交通名義解決多少不想面對的文資問題?」
關心此案的市議員許淑華也支持「現地保存」,她表示,3月9日的文資會上,鄧家基已經裁示要文化局做「現地保留」的方案規劃,但經她向科長詢問,局內卻都沒有收到文化局長的指示而動作,讓她看不到市府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