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是笑話嗎?公平會審日矽案的「經濟利益」?

2016-03-1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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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審日月光併矽品案,連整體經濟利益、產業創新等都要審。(圖/擷取自日月光高雄廠網站)

公平會審日月光併矽品案,連整體經濟利益、產業創新等都要審。(圖/擷取自日月光高雄廠網站)

公平會審查日月光併矽品案,由於尚有疑慮未釐清,最後審查期最晚將延到5月1日,這個決定也讓此併購案破局─日月光昨日傍晚就承認無法完成收購,將儘速把股票退還。不過,真正的重點不在破局的結果,而在:公平會到底在審些什麼?是否不當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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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去年提出的二次收購矽品股權,由於公平會延後審查結果出爐時間,除非主管單位金管會同意延長,否則這個收購案將因此終止。公平會如本於職權作此決策導致併購破局,雖然業者或許會以「行政效率低落」影響商業行為非議公平會,但真正的問題在公平會審查的內涵。

依照公平會官員的說法,對日月光併購矽品案,公平會委員們本案的產品市場、地理視察、整體經濟利益、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以及產業創新研發等5大疑點,還需要釐清討論,所以需要更多資料釐清,才能做出准許結合與否的決議。

在這5大疑點中,至少所謂的「整體經濟利益」、「產業創新研發」等兩項,實在看不出公平會要審什麼─或甚至有什麼專業能力審查。日月光併購矽品案算是標準的水平整合,對台灣整體經濟利益、對產業創新研發的正負影響,業界正反看法都有,坦白說,沒有人說得準;而且最後結果是正是負,也牽涉到經營者的能力。

公平會不是該就此案是否造成壟斷、影響消費者利益,以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作審查即可?公平會到底有多大的專業能力,確定合併案的「整體經濟利益」及「產業創新研發」,並從而作出決策? 更何況,公平會是不是「撈過界」了─真要審查這兩個項目,是不是經濟部就職權與專業而言,比公平會更適合?

事實上,公平會審日矽案把什麼整體經濟利益之類的事情列入考量,明顯就是不當擴權,而且是以非專業審查專業,這種情況其實也長年充斥在官僚體系中,各種需要政府審批的企業與商業行為,幾乎都可看到類似情況。

最明顯的就是經濟部投審會審查廠商赴中國投資。例如當時經濟部對晶圓代工赴中國投資,說要根據整體環境決定何時可對那個製程技術放行,對其它科技產業的放行與否亦有類似標準。

坦白說,我們實在難以理解,憑什麼經濟部那些終日坐辦公桌、從來就不是該產業一份子、也從未到過國際還有中國參訪市場的大小官僚們,竟然會比半導體教父張忠謀還了解晶圓代工產業與市場趨勢,也比友達的李焜耀對LCD產業更內行,更比全球最大封測廠的日月光張虔生知曉封測產業,從而可替廠商決定何時可把那一種製程與技術拿到中國設廠。

日前鴻海拿出62億美元搶親夏普,這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對外投資,經濟部投審會說未來送審時會嚴格檢視,特別是此案對鴻海「財務影響」部分,以便保障股東與貸款銀行權益─坦白說,實在很難相信投審會的官員會比鴻海郭台銘更了解這個投資案對鴻海財務的影響、及其對其集團長期的產業佈局與效益,從而可替鴻海決定此投資案「財務風險」的可行性,決定此投資案可行與否。

未來新政府要打國家隊、搞類主權基金、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或投資銀行,如果這一切成真,政府與官員對經濟與企業活動的影響將大幅提升,甚至具關鍵性的決定。而從過去到現在,事實上就已有不少官僚單位有「不當擴權」之嫌,公平會連經濟效益都要審只是其中一例;從結果論看,其影響幾乎都是負面的─問問友達是如何被官僚單位卡死商機就知。台灣經濟與企業投資,需要那麼多由政府審查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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