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的道歉,就是受到無形的運動道德所規範!
當今執政者在近三年的施政期間,從《年改條例》、《黨產會》、《促轉會》一路下來都是創造了不公平競爭的競賽規則;從公營事業單位的酬傭如吳音寧,到政務、機要人員的黑官如口譯哥,則是改變規則以因人設事,這都是既不遵守運動規則又違反運動精神的事實。相對於館長身上運動員的運動規則與精神DNA,執政者確實要好好體會學習。
三、運動員自律性高。
館長知道必須自律,他不會等到輿論譴責排山倒海而來才承認錯誤,當他心中的警鈴響起時,他知道必須立刻有所行動,於是,他在最短時間內倒歉。
反觀我們的執政者,行事標準是採取「負面表列」標準,只有法律清楚規定禁止的事項他不做,但凡是不在規定內的部分,他都可以大模大樣的做!自律始於良心,他律源於法律和輿論,當今執政者相信他律甚於自律的結果,就是只要沒有犯法的,它都不認為有錯;就算輿論期期以為不可的,它都要蠻幹到底!所以我們看到執政者從來沒有在輿論控訴之前自動道歉認錯的例子!都是一辯再辯、辯到辭窮理屈、辯無可辯的時候,才會認錯(還不一定下台)!
加強自律,是執政者必須向館長學習的。
四、運動員願意向強者學習。
運動員有個無可質疑的理念,那就是一切的爭執,就在比賽場上見真章!如館長這類運動員是不搞小動作,不搞小鞋給對方穿,而只要你能勝過他,他一定會向你學習,這也是運動比賽越來越精彩、紀錄始終在向人體極限挑戰的原因。
但執政者做不到在場上見真章的氣度,選舉有危機了,能起訴的起訴、能入獄的入獄;選舉輸了,就由中央鉗制地方,這才有蘇院長的「高雄要自助人助」之說。養成向勝選者學習、不搞小動作、不搞小鞋給對方穿的習慣,這是執政者必須就教於館長的。
五、運動員是講求和平共存、共榮共好。
相對於總是強調「勝者為王敗者寇」,將「零和遊戲」發揮到極致的政治圈,運動員不會有非致對手於死地的念頭,一但分出勝負,就是擁抱;對手被擊倒,也會上前表現關切;對手有好的表現,更會不吝嗇的給予讚美和肯定。
而當今執政者對競爭對手的「抹紅抹黑」、戴「大陸同路人」大帽、「黨產條例」追殺,正是缺乏了如館長這樣的運動員的共榮共好的胸襟與修養。
真心創造共榮共好的競爭環境,這是執政者必須改變的重點。
六、運動員對運動的熱愛無可懷疑,一輩子可以只做一件事,而且高度期待能傳承、發揚熱衷的運動,即使散盡家財終身不婚也無怨無悔。在國內,田徑、籃球、羽球、舉重、滑冰----,在各運動領域之內我們都可以找到這類「一日××人,終身××人」的傲人楷模。
這提醒了當權者,不能把政治活動做為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或抬升個人名望的晉升階梯。做為一個政治人物,必須擁有如同運動員的熱情,要以政治活動為信仰,要終身忠於政治活動。高雄的余登發老縣長、嘉義媽祖婆許世賢,就是現在執政者必須想起、服膺的楷模,也是執政者要向館長一樣,不計個人毀譽,正向的推廣格鬥與健身運動的精神。
「禮失求諸野」,請執政者向館長學習!
*作者為全國軍公教警消權益保護協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