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核勢在必行,再生能源中扮演要角的離岸風力,卻受制於政府效能不彰,恐跟不上廢核腳步。德國離岸風電開發商WPD董事總經理Achim Berge Olsen指出,政府要真正落實發展風電決心,除了組織要調整,也要制定有利的躉購價格、提供基礎硬體設備。
德國廠商建議:政府減少行政限制 訂定固定躉購價格
WPD日前開發了距德國及丹麥海岸50公里遠的Butendiek離岸風場,並安裝80部風機、總裝置容量288MW。做為過來人,Olsen也坦言,「政府許可真的很複雜!」他舉例,過去德國政府核發一種風機許可,業者就只能使用那一種風機,沒有其他選擇彈性。後來在業者反應下,政府將所有離岸風電相關單位整合成一個中央單位,除了讓業者能「一站購足」,更能直接拿到一個綜合性的許可,不需要再東奔西跑十多個部會。
Olsen建議,離岸風力開發的外在不確定因素相當多,業者本身已經承受極大風險,政府應從減少行政限制、增加開發彈性的角度出發,協助業者和利害關係人共同解決問題。此外,政府也要提出固定的躉購電價,才能吸引投資者注資,否則若像德國再生能源電價多次變動、導致銀行撤資,業者恐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
「將能源變成社會的一部分」
至於困擾業者的漁業補償及環團關心的漁民生計受損問題,兼任科技部能源政策橋接與溝通小組的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選擇跳脫窠臼,從新角度為能源開發與在地社區的愛恨情仇尋求解答。
走訪幾個苗栗、彰化沿海漁村的林子倫觀察,業者和漁民之所以會在補償金額一事上卡住,關鍵在於彼此都不是自己計畫的一部分。然而,發展再生能源的關鍵絕不能單靠技術,而是要把能源變成社會的一部分,否則大家對再生能源的想像,仍只會是即將出現在家附近的一架風機而已。
林子倫因此思考,能源轉型是否有可能把農、漁業都納入考慮,讓轉型的效果能擴大到能源部門以外的地方?好比在地漁民即便不反對離岸風電,但漁會、漁村正因產業轉型碰上瓶頸,若能透過風電開發協助漁村轉化觀光資源、創造新的工作,或是將風機及測風塔資料用來觀測候鳥、魚類狀況,就能把原本「補償」的關係變為互助合作。
林子倫強調,再生能源的發展不應該再走回過去火力或核能發電廠的開發模式、也就是由上而下的決定。新型態的能源,決策應該要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由下而上大家一起合作,納入各方關係團體的利益,一起把這件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