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行政院長叫蘇貞昌,立法院長叫蘇嘉全,剛巧都姓蘇,最近也湊巧都失言講錯話,蘇揆說公投沒有「以核養綠」這四字,是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自己加上去的,另外那蘇姓國會議長參加宜蘭小英之友會團拜則反駁同黨「總統沒讓大家很滿意」之說,認為蔡總統不是做不好,而是「做太好」。
兩位蘇院長皆有語弊可抓,首先行政院的蘇院長以公投案裡沒有「以核養綠」四個字為由拒絕重啟核能發電,實在強詞奪理到極致,類似法庭慣稱的詭詐狡辯,依一般經驗法則已達可以理解程度,辭彙意思到了即可,凡事要白紙黑字且字句斟酌,可就累了,所得稅法也沒鉅細靡遺明列那些所得項目要納稅,政府為什麼敢「有所得就通通要繳稅」狠抓人民逃漏稅,而校規只泛指不良行為,未具體明指抽煙、打架及爬圍牆外出等,還不是照記過懲處,能源政策公投內容搞說文解字,難道還要翻查康熙辭典不成!
教官站司令台宣佈明天國定假日,大家不用到校,這「大家」名詞已涵蓋所有教職員,不需要從校長、主任到師生一一點名。這讓筆者想起兩實例,有位已故的愛錢典獄長,部屬請示福利社可否販售檳榔,他裁示「監獄行刑法沒明文禁止的都可以賣」,其所謂沒明文禁止與蘇院長的沒「以核養綠」字樣異曲同工,所以監獄行刑法只禁售違禁品,沒明文禁賣毒品,因此監所可賣海洛因給受刑人嗎?另一實例是,某法官撤銷超速罰單理由是警方的「前有違規取締」用語欠缺明確性,應立「前有自動超速照相」警示牌。
違禁品與前有違規取締皆不確定概念,屬概括規定,依照數理,合集必大於或等於交集,違禁包括毒品,違規包括超速,相信稍具常識者不會異議,故而公投沒以核養綠四字就可以不甩核電,那憲法也沒明文規定行政院長可再任幾個字,蘇貞昌怎能回鍋二度組閣呢?至於蘇嘉全院長,阿諛逢迎到噁心至極,閣下的馬屁就是格外矯情,蔡總統「做太好」全國大概只剩你這般認為,這些年莫非都不在國內,或躲官邸象牙塔裡與社會脫節,跟人民感受天淵落差,真乃侯門深似海!美麗謊言害蔡英文連任信心倍增,斯斯有兩種,穩也有兩種穩─穩糟和穩讚,哥倆好的雙蘇院長果然叫政府與人民雙輸。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