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1日至24日,天主教教宗方濟各邀集全球各地近200名教會領導人至梵蒂岡,進行一場史無前例的峰會,目的就是為了解決教會內層出不窮的神職人員性侵未成年人的醜聞。教宗在會中提出21項指導方針,包括制定教士行為守則、建立讓受害者可以舉報性侵行為的申訴團體、訓練一般民眾警覺性侵情事並通報警方。
The reflection points handed to bishops by #PopeFrancis during the abuse summit #PBC2019 pic.twitter.com/3HhlkWYM8L
— Christopher Lamb (@ctrlamb) 2019年2月21日
訓練一般民眾舉報性侵情事、制定教士行為守則
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指出,他提出的21項方針是由各主教會議討論制定,由他親自統整,包括定期重新審視受害者保護機制、制定虐待情事處理指南、促進一般民眾參與性侵調查、制定教士行為守則、建立讓受害者可以舉報性侵行為的申訴團體、訓練民眾發現性侵情事,以及向警方和上級教會通報性侵案件的步驟。教宗也在會中呼籲,「我們要將邪惡轉化為理解與淨化的機會。」「上帝的神聖子民看著這場會議,他們要求的不是單純、可預期的譴責,而是具體、有效的作法。」
馬爾他區大主教希克魯納(Charles Scicluna)21日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這21項方針將是本周教會領導人討論的路線圖,若要將這21項方針化作具體提案,還需要進行細部內容的修改。此外,針對方針中建議將《教會法》(Code of Canon Law)規定最低結婚年齡從14歲提高到16歲,希克魯納解釋,各國主教團已經有權自行提高最低結婚年齡,教宗只是希望將提高結婚年齡的規定普遍化。
建立性侵受害者舉報及保護機制
此外針對受害者保護以及後續心理治療,教宗在21項方針中也提出「陪伴、保護和治療受害者,提供他們完全康復需要的一切支持」,並建議由專家組成性侵行為的申訴團體以及受害者支援團體,同時訓練神職人員、一般民眾及受害者在發現性侵情事時都可以舉報。
方針中也建議對性侵青少年及兒童的神職人員施予適當懲罰,包括將他們調離公共職位。此外也應該對教士候選人的背景進行調查,確保過去沒有性犯罪紀錄,同時由專家對教士候選人進行精神狀態評估。
受害者組織痛批:方針不夠具體、懲罰不夠重
針對教宗提出的21點方針,代表性侵受害者的「終止神職人員性侵」組織發言人伊斯利(Peter Isley)痛批方針非常不具體,根本沒有展現出教會對性侵虐待青少年及兒童的神職人員「零容忍」的態度。伊斯利認為,對性侵虐待青少年及兒童的神父、主教已經失去擔任神職人員的資格,應該被褫奪神職,而不僅僅被調離職位。
性侵高峰會4天會議,第一天的主題是「責任」(responsibility)──主教在教會事務、信仰、司法等領域的責任;第二天的主題是「課責」(accountability)──依照《教會法》(Canon Law)追究怠忽職守的教士;第三天的主題是「透明」(transparency)──教會面對政府當局與廣大信徒的內部規範程序;第四天將由方濟各作總結,並主持彌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