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揭露海外避稅手法,牽涉世界政商,不少台灣家族財團也被點名,其實財政部曾經在4年前就為了防範企業海外避稅,而提出於《所得稅法》內增訂「反避稅條款」,但經立法院初審後,卻在二三讀時遭國民黨團拉下協商,胎死腹中。時代力量及民進黨團今(6)日都召開記者會,譴責當時國民黨團兩套標準作為,呼籲立院儘速重審通過,時代力量黨團更直接將當年財政部版條文直接重新提案,要求國民黨團別再擋。
2011年,媒體揭露財團企業藉由海外的「避稅天堂」管道逃稅,將公司盈餘留在國外,引起國內譁然。2012年陳冲內閣就曾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條文草案,增訂「反避稅條款」,防範企業透過海外紙上公司逃漏稅。
修正案於2013年4月經過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當時朝野立委一致支持,送出委員會時還同意「不需再經由黨團協商」,但在院會二三讀時,初審時贊成修法的國民黨團卻拉下協商,法案從此不見天日。民進黨團儘管兩度在立院臨時會要求將「反避稅條款」增列議程,但也遭國民黨反對,最後因屆期不連續而胎死腹中。
提所得稅法修正 外國公司獲利要納入課稅
今天上午民進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都召開記者會還原當年歷史,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指出,財政部長張盛和曾推稱,國民黨團杯葛修法是因為要配合兩岸租稅協議,但現在又改口說兩者不必掛勾。書記長陳亭妃也批評,國民黨態度曖昧不明,過去如此重要的法案,本屆國會就不見行政院列為優先法案、重新提案送進立法院,要求財政部應儘速提案、立院也可儘速審查。
時代力量黨團則直接將當年財政部的草案抽出,重新提出內容大致相同的《所得稅法》增訂第43條之3及第43條之4草案,規定企業設境外公司,若實際管理處所在台灣,就要視為國內營利企業依法課稅;外國公司的分配利潤,未來也要計入母公司當年度所得額課稅。黨主席黃國昌指出,當年財政部的草案就是針對權貴利用海外租稅庇護,把盈餘留海外、虧損留在台灣,希望國民黨對當年擋下法案向社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