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上述,對於組織「臺灣公民獨立廉政媒體」有助於消弱傳統媒體這種近乎壟斷性的輿論引導力量。具體的實踐方法可以通過政府的支援、預算編列及企業與民間團體籌措運作資金;完善該組織專業人員的公民選拔、專業培育、專業認證等機制,培養獨立自主、法治素養、揭露真相、客觀公正、尊重多元、尊重隱私的專業態度;完善該組織從採訪、製作、播放等各項自我檢查機制;完善該組織的稽核考核機制,通過政府、閱聽人、民間團體多重稽核並公開在網路接受各方監督;完善該組織相關組織定位及法律配套,杜絕獨立媒體的私人化、財團化、商業化的現象;建立「公民廉政新聞開放平臺」不設立審稿制度開放全民上傳廉政相關文章;通過一系列的措施形成政府、其他媒體與獨立媒體相互制衡與監督,藉由政府與公民社會的聯合運作,將「臺灣公民獨立廉政媒體」成為協同治理的另一種手段,從而使臺灣無論是藍綠誰執政都能正視民意。
注釋1: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的委員是由美國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任期為5年。總統指定其中一名委員為委員會主席。委員中屬於同一黨派成員不得超過3名,並且委員中不得有人與委員會相關商業機構有任何經濟利益關係。
注釋2:傳統上媒體是由部分的人群所組成的,因為總的從業人數有限、原創性有限、觀點有限,形成觀點輿論單一傳播途徑的單一性。
*作者為南開大學管理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台灣校友總會兩岸教育交流中心執行長及中華國際菁英學會-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