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醫療體系人力日益匱乏,醫護人員過勞情況比比皆是,國防部的軍醫體系過去靠著招生簡章,最長14年、最短10年的服役年限,間接防止了國軍醫院人才外流到民間醫療體系,不過,《軍士官服役條例》的「洪慈庸條款」,意外地開啟了軍醫體系人力外流的管道。一名不具名投訴人表示,國防部為了防止軍醫提前退伍,訂定了14倍的賠償金額,卻讓醫學系以外的科系跟著「陪葬」,「公衛、護理系畢業生,到民間服務薪資沒有醫師優渥,服役滿1年申請提前退役,竟然得面臨1000萬元的高額賠償!」
根據楊姓軍醫投訴,《軍士官服役條例》的「洪慈庸條款」去年6月立法通過後,國防部在去年9月預告《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草案,該項賠償辦法攸關國軍醫院醫護人員重大權益,理論上應該在法規預告的60天內,聽取各界意見後,再審慎研議,沒想到國防部卻趕在去年11月底,即公告賠償辦法,14倍的高額賠償引發軍醫體系一片譁然。
根據《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的立法說明,國防醫學院畢業生為國軍基層醫官人力補充唯一來源,且軍醫人員負有平時提升部隊戰技,戰時維持部隊戰力,及推動各級部隊戰演訓緊急醫療救護等功能,考量軍醫人員之去留對部隊戰力維持影響甚大,「尤其是高山站台、偏遠離島地區等醫療能源較為匱乏之單位,亦為建構國軍醫療體系的重要基礎」。軍醫人員肩負全天候24小時待命與戰演訓醫療支援等軍事任務特性,短期間尋求人力補充所支付之成本,相較於民間醫院將高上許多,部分人員更難於短期間尋求人力補充,因此才會訂定較高的賠償金額。
國防部強調,醫學系軍費生受國家資源之栽培,完成醫師養成教育,並且取得醫師證照,進而具備專業能力、社經地位,「其受領之利得,非僅止於公費之受領金額。」
「提前退役要賠14倍,公衛、護理等系軍費生一起陪葬」
楊姓軍醫表示,《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係影響國軍醫院基層醫護人員的重大勞動契約變更,國防部針對服役滿1年,申請提前退役的醫護人員,訂定14倍的賠償條款,不僅讓醫學系軍費生面對2、3000萬元賠償,也讓薪資待遇不及醫師的公衛、護理與藥學系軍費生,跟著一起陪葬。
楊姓軍醫表示,目前軍醫體系的醫官,絕大多數是國防醫學院畢業生,但少數則是係來自大學儲備軍官團、專業軍官班,或者是士官轉軍官,他們接受公費訓練的時間,比起醫學系軍費生的6年要短,但受訓後同樣必須服役14年,提前退役的賠償,也跟醫學系軍費生一樣,計算基礎已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