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爭議平息,尚未返台的中研院長翁啟惠今(7)日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會提出書面報告。翁啟惠在報告中指出,自己是代為處理女兒在台灣的股票帳戶,2月18日賣出浩鼎股票時,並不知道解盲結果,個人發言也是基於事實認知,並沒有影響股價意圖,他也強調,會配合中研院的調查,自己沒有違法。
翁啟惠在報告中指出,女兒認購浩鼎股票的資金來源絕非第三人贈與,但由於女兒長期居住美國,在台灣的股票帳戶是授權他與妻子代為處理。而基於以上事實,過去他曾在受訪時說過,自己確實未持有浩鼎股票,這並無隱瞞女兒持股之意,造成外界誤解他表達歉意。
翁啟惠也表示,在2月18日他與妻子受女兒委任,代為買賣浩鼎股票,是業務員在當天一早與他電話聯繫,建議可在價格不錯時賣掉一些股票,因此才隨口應允出售10張,但當時他完全不知道解盲結果,絕對不是因為事先知道解盲結果而主動出脫股票,純為業務員推薦所做理財行為。
翁啟惠也解釋,他在2月21、22日浩鼎解盲後的談話,是被動接受媒體詢問的回答,且是以科學觀點在闡述個人觀點,當時也完全沒有考慮股市,更沒想到女兒持有浩鼎股票不適合對解盲結果發表言論,是基於對事實的認知,也無散布不實訊息影響股價的意圖。
對於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中研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翁啟惠說,會配合中研院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或倫理委員會的調查。至於他的發言及出售股票引發的法律爭議,也懇請教委會給他適當空間,委請律師代為處理,配合司法調查。
教委會國民黨召委陳學聖表示,翁啟惠雖在報告中提及和女兒間的股票移轉、買賣,但這些內容都是事發後才說明,因此,是否為業務員主動致電建議售出股票,以及是否有涉及解盲失敗問題,這些仍需要翁啟惠本人親自說明。他也強調,絕對會等翁啟惠休假期滿回台後,再安排專案報告,但若翁在14日還沒回來,就會被外界蓋棺論定是「畏罪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