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菸、不酒、不吃檳榔、也不賭博,只有興趣「那件事」。我都花錢叫小姐,兩三天、一星期叫一個,四十幾年下來起碼叫過一兩千個,花費超過百萬元。
不要羨慕我經驗豐富。叫小姐其實沒多大意思,進房趕快脫衣服,面無表情,換姿勢也不情願。我怕得病,一定戴保險套,也不敢親嘴,一完事,懶得再看彼此一眼,就各走各的。
我二十一歲到台北做工地小包商,很會賺錢,人又帥,好多女生追我,但都不投緣,頂多看電影,連手都沒牽。二十六歲,朋友介紹一個台大畢業、溫柔的小姐,我們互相中意,我媽媽卻反對。她說我小學沒讀幾天差人家太多,不適合。
我們沒再往來,她隔年嫁給一個公務員,請我去喝喜酒,我包了二千元大紅包。後來工作忙,我沒再認識異性,也沒結婚。媽媽過世前還操心我未婚,我怪她:「當初為何要反對?」三十八歲、四十二歲,我出了二次嚴重車禍,無法再工作,六十三歲又中風二次,幾百萬積蓄用完了,只好去領社會局補助。
去年,朋友鄰居有個做清潔的四十幾歲小姐,主動說要請我喝咖啡,說想找個伴。這是我第一次談戀愛。我招她去旅社,第一次親嘴、不戴套子做那件事,她很害羞,但也很配合,過程很親密、很舒服,跟買的完全不一樣。
逗陣ㄟ十六歲就嫁人,丈夫愛喝酒,喝到二年前肝病過世。三個兒女收入不多,她工作辛苦,還要幫忙帶離婚女兒的兩個小孩。我年紀大了,沒能力也擔不起責任,不可能談結婚,有時去她家,就帶一點青菜水果,或幫孫子買點零食。逗陣ㄟ個性強,不會講什麼愛,但逛街散步時都把我牽緊緊,怕我跌倒。這是再多錢也買不到的真心。
林量,68歲,台北市,無業。
文/陳函謙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有故事的人,坦白講。:那些愛與勇氣的人生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