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修法預告期26日正式結束,除了消費者、租賃車司機擔心權益受損,美國在台協會(AIT)日前也發函表達立場,質疑1小時起租、需返回營業地點等規定不合理。對此,交通部表示,尊重且歡迎各界提供意見,但仍希望Uber能加入多元計程車,成立「Uber大車隊」。
稍早Uber發聲明表示,持續在台營運,沒有任何改變。儘管諮商期已結束,仍會持續為1萬名合作的代僱駕駛、超過200間的合作租賃車業者以及3百萬名用戶,與政府溝通。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交通部接下來將答覆各方意見,再通過法規會與部務會議,公告後3個月後,才會實施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一草案。而交通部長林佳龍認為,共享經濟是趨勢,他在觀念上支持,但須磨合,Uber在台灣必須守法,規範不足就修改,這也是民主常態,而非零和賽局。
「Uber大車隊」長啥模樣?收費方式:跳錶再加成
如果,Uber直接接受多元計程車方案,會發生什麼事?
按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申請多元計程車有以下條件:
1. 車身顏色不得為傳統小黃計程車的黃色
2. 免設車頂燈
3. 免車身識別標誌(如車行標誌或是合作社標誌)
4. 掛白底紅字計程車營業車牌
5. 費率彈性化(不得低於計程車現有費率)
從規定來看,多元計程車收費由業者於規定內自訂,頂多在於費率有下限,如至少70元起跳等條件;上限則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但和Uber之間的最大差異,在於多元計程車仍比照一般小黃,需加裝通過政府檢定收費表,計算里程 。
一般來說,從捷運國父紀念館搭小黃到府中站,約花350元車資,而多元計程車會依照不同車行規定,加成計算。以台灣大車隊為例,目前有「豪華」、「商務」、「舒適型」三種車款給消費者選擇,前兩種的價格,為跳錶金額的1.4倍;舒適型則和小黃跳錶同價。
不過,Uber北亞區公共政策總監波立文(Emilie Potvin)向《數位時代》表示,Uber的計費方式,會依照當下車輛供給、消費者叫車多寡即時調整,這種方式才屬於公平的市場機制,而非依照車款,或是上、下班、雨天尖峰時刻,讓車價固定多幾倍。
另一項差異,則在於「 能否提前預估車資 」。Uber在叫車時會顯示車資並扣款,即便司機繞路、走錯路也不會額外收費,但多元計程車需以跳錶數字為基準,事前預估車資無法百分百準確。
多元計程車法規鬆綁未明,Uber:難評估下一步
波立文強調,交通部未明確表態多元計程車的鬆綁規則,Uber目前無法評估在台灣的下一步,究竟要如何調整,不過,對於交通部表示希望創造小黃與Uber、租賃車的雙贏想法,表示肯定。
(延伸閱讀:「多國認定Uber為運輸業,不是納管就是勒令退出市場!」一篇看懂各國如何處理Uber問題)
根據交通部最新的「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報告」,2017年全國共有8萬7,604輛計程車,平均空車率為31.6%,低於2015年的33%,顯示藉由科技資訊的管理,降低專職計程車駕駛人的空車時間及空繞里程,有助於提升營運效率。其中,台北市共有2萬8,450輛小黃;新北市則有2萬2,243輛,二者合占全台計程車輛數的57.9%。
Uber認為,台灣多元化計程車的數量僅有1,800輛可供預約,並未顯著增加消費者的選擇或司機的福利。
但換個角度來看,計程車業肩負「大眾運輸」責任,受到費率管制,是為了服務民眾。若Uber能拿出實際數字向交通部證明,其動態、彈性費率,在紅海市區裡能幫助平衡市場供需,將會更具有說服力。
文/吳元熙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數位時代(原標題:繼續留在台灣營運,但為何Uber不願成立「大車隊」?)
責任編輯/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