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有位客人買手搖杯,帶去公園,不小心摔破,他回頭跟同樣一家店買第二杯,但是希望店員以「低於原價半價」賣他第二杯,理由是「我一口都還沒喝。」這種故事情節讓我們覺得就是典型的奧客行為,商品售出,破了、壞了,或是甚至一口都沒喝等等,都跟店家無關,回頭要回饋,很過份。
我們來看看「第二杯」半價的概念。超商常常推出第二杯半價,舉例原價一杯50元的飲料,第二杯半價是25元,所以兩杯一起買就是七五折的概念,或許這客人只是覺得「七五折」常常是飲料的促銷手法,就隨口這樣說。
客人有權利詢問「是否有優惠」,但是店家也有權利決定是否有優惠,與優惠是多少。這故事中,店家願意給予原價少十元,也算是給予優惠,只是不符合客人要的低於半價的優惠。
客人或許會以「一次買一個量」或是「以後還會來買」跟店家談折扣、優惠,但是既然是談,就是各有各的算盤,不能強迫一方接受,無法成局,最好是「買賣不成仁義在」,無須像故事中的客人撂「以後都不買了」,真不會再來買,心裡決定了,以後不來即是,何必當面給店員出難題?店員不是老闆,只是拿薪水做事的,要討價還價,還是要找到對的對象,老闆豪爽時,或許一口就說第二杯免費!這些假設都是看老闆意願。
說個有趣的,一次在瑞峰夜市一攤果汁攤消費,一杯350cc飲料35元,隨口問了老闆一句「一杯35元,那三杯多少錢?」老闆聽得出這話的言外之意,當然不是考他數學,就是問問。他回說「三杯一百元」,符合心裡期待,就買了三杯。個人期待的只是不想找回一把零錢(95元最少也是六個銅板),老闆這種小貼心,確實讓人覺得有點小幸運。但還是那句話,做生意的有做生意的算盤,客人有客人的算盤,彼此怎麼打,客氣詢問,理性接受,互相尊重。
作者介紹│陳青
愛寫文。出過書。還在寫,還想出。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