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本身無罪!有些人無法控制性欲、輕易與人發生性關係,是從小缺乏這3種力!

2016-06-2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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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本身並非罪惡。會造成罪惡,乃是因為對性採取一種僭越的態度,把這種上天賦予的人性變成玩物。

性是一種生存的能量,表現在生理上的是性欲、性接觸、性行為等等的生物能量;表現在人際相互依存上的是心理能量,就叫做「愛」。在幼年和童年時,性的能量尚未分化,到了青少年期,隨著第二性徵的發展,性的能量開始集中在生理上,也更具人際性質,促使我們與人建立關係。青少年期的性覺醒,使人藉由性幻想來探索人性的基本潛能,並開始喜歡接觸異性,為以後成熟的愛情與人際互動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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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幻想是性心理成長的正常部分,性感、性欲以及性圖像,原是我們朝向性成長、成熟過程中自然的表現,並非罪惡。對性產生懷疑、畏懼,均無助於性生理與心理的成熟與整合。淫欲之所以是一種嚴重的罪過,並非因為性本身是罪惡,而是因為我們採取一種僭越的態度,把這種天賦的人性變成玩物,只為好奇、好玩而輕易與人發生性關係,甚或用強迫的方式傷害對方,尤其這些性欲、性行為又經人為過度助長,無法自制地觀看刺激淫欲的書籍、影片等,這些脫序的行為或思想便是一種警訊,表明心理上、情感上和靈性上的病態。

將性的生理能量導引進入心理能量

猶如情感發展史,性的發展史對我們的自我認知影響很大。前面提過成長過程中產生的潛存意象、依附關係、特質發展及社會化,都對我們日後的人際關係造成深遠的影響,這些發展如果負面影響大於正面,我們的自我價值會很低,沒有自我存在感。低自我價值感的人到了性生理發展尖峰的青少年時期,就會以一種僭越、控制的方式來宣洩性生理能量。一方面他自我控制力較低,無法控制強烈的生理需求,一方面他以強迫對方滿足自己的方式,來得到自我存在感與自我價值感。

這個僭越的性態度如果不加以調整,會繼續帶入中年甚或晚年階段,不斷製造社會問題。所以無法控制性欲、輕易與人發生性關係,是缺乏自我存在感的表徵之一,身心靈越整合的人,處理性慾問題越是游刃有餘。

經由青少年期,我們學會將性的生理能量導引進入心理能量,在人際互動中,我們將學會如何控制性欲、如何尊重對方、如何表達愛情。這一個將性的生物能量導引進入心理能量的歷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年輕人要勉勵自己辛苦走過;所以從小培養意志力、克制力與忍受力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太雅出版《找到歸屬心靈練習本:心寄何處,情歸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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