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七:2014 年,Google 與神奇寶貝的公司共同演出了一齣愚人節騙局,讓網友在 Google 地圖上尋找神奇寶貝。這則影片造成網路瘋傳,然而John卻認為這個想法真的可以實現。
等級八:John 決定將 Pokémon Go 做出來,並以 Ingress 遊戲中玩家最喜愛的聚集地點作為神奇寶貝到館。
等級九:John 從 Google、任天堂、神奇寶貝公司募得了 2,500 萬美金(約8億台幣),並帶領超過 40 人的團隊完成 Pokémon Go。
等級十:今年 7 月 6 日 Pokémon Go 於美國、澳洲、紐西蘭發佈,為任天堂的股價市值帶來了超過 100 億美元的成長量,每天手機遊戲內的消費金額超過 $200 萬美金,可謂名符其實的一夜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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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以為一個人或一件事情的成功,是出於純然的運氣或先天的資源。
在 Pokémon Go 推出的時候,我看到不少人都表示自己曾經有想過、或有嘗試過設計這一款產品。然而,如此超大規模的成功,除了剛好搭上 Google Map、4G、社群熱潮等先天條件的加總之外,創作者與團隊背後累積的能量與實力,才是真正致勝的關鍵。
網路的時代總時看到太多年輕的、快速的、偶然的成功事例,有時候容易讓我們迷惘,覺得先天不公平、覺得自己衰小、甚至讓不少人短視近利。回過頭來看,成功有其偶然性、但大多數的情況卻有著更多的非偶然性。
人生的試煉其實就是不斷升級。升級是在累積實力、也在累積運勢。終有一天,當機會到我們的面前,我們就不會扼腕當年沒有做足了努力、讓自己準備好接下這項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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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林啟維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