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中午一點,一輛載有24名來自遼寧的中國觀光客的遊覽車,在結束八天七夜的行程後,準備前往桃園機場搭機,在國道二號接近桃園機場的路段,卻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車輛並撞擊護欄,最後導致全車司機導遊及旅客共26人全部罹難的悲劇。
那次的火燒車事故,成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的巴士火燒車事故,也是台灣戰後繼1961年嘉義客運民雄事故造成48人死亡、1976年彰化客運大村事故造成41人死亡、1986年谷關事故的40人死亡以來,與2010年的蘇花公路遊覽車翻覆事故並列為第四嚴重的公路事故。
如此慘重的悲劇究竟可以讓我們得到哪些教訓?未來我們又該如何亡羊補牢,讓未來的巴士安全以及人命能夠獲得保護?
事實上,日本在2016年1月也曾發生一件相當慘重的巴士事故,也因此日本政府還為此迅速修改法令,整個日本的巴士客運業者與旅行業者也經歷了一次大地震,究竟日本的經驗能給我們哪些啟示呢?
2016年1月15日凌晨將近兩點時,一輛載有39名旅客及2位司機的觀光巴士,在前往輕井澤的途中,在國道18號的一個彎道翻落至駁坎之下,最後造成15人死亡(包含兩名司機)、26人輕重傷的慘劇。事後國土交通省事故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發現,這個事故是日本的巴士及旅行業界的陋習與競爭,最後造成的悲劇。
調查發現,由於日本在2000年修改道路運送法,將觀光巴士的業者由原本必須取得營業執照才能營業,改由只需申請許可後即可購買車輛營業,等於是大幅放寬經營的條件,再加上日本政府大力推廣國外觀光客來日旅遊,因此觀光巴士的需求量大增,大量的業者紛紛加入觀光巴士的大餅,但遊覽車數量過多而巴士司機數量不足,加上業者削價競爭,如此的結果造成司機薪資遭到壓榨,而工作時數過長的後果。
此外,業者由於投資購買巴士卻成本回收不易,所以車輛的車齡也越來越長,後來加入的業者為了降低成本,也購買超齡的巴士,成為安全死角。
2007年及2012年的兩次嚴重的巴士事故,由於事故的原因都因為是司機過勞所造成的,也終於讓日本政府重視大幅開放法令的後果,所以日本政府在2012年重整日本的巴士業,尤其是長途客運巴士,更是制定出嚴苛的法令,以保障搭乘安全,並且限制巴士司機的運轉時數,不再讓司機發生過勞的狀況。
然而相關的法令卻沒有保護到觀光巴士的部分,也因此輕井澤巴士事故發生之後,經過調查發現在觀光巴士業界,由於競爭激烈,雖然日本政府的法律規定旅行社在承租巴士時,不得低於日幣27萬元,但出事的巴士業者卻以19萬日幣的金額承接,也因此出事的旅行社才能推出一人僅需兩萬日元的滑雪行程,也因價格便宜所以受到學生族群的歡迎,造成了輕井澤事故的罹難者幾乎都是大學生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