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還包括緊急狀況時,擔任安全保安官以及逃生導引等重要工作。現代的民用航空,有所謂的90秒逃生法則,就是不管機型大小,機艙內在滿員的情況下,必須要在90秒內全數疏散。
要能夠達到這樣的標準,如果沒有專業的組員處理,根本是達不到的目標,更何況現今的民用機,動輒搭載數百人,要能夠滿足這樣的規範,都有賴客艙組員們所受到的專業與嚴格訓練,才能夠保護旅客們的人身安全。
過去已有許多實例,證明空服員的專業帶領下,保障了旅客們順利逃生。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發生在1993年11月4日,當時一架華航的波音747-400,搭載了22名機組員與274名旅客,準備降落香港啟德機場時,因滑過頭而栽進維多利亞港。
但在組員的疏散下,讓機上人員在短短的90秒內全數逃生,僅有23人受傷。這次的事故無人死亡,加上空勤組員專業應變,成了各航空公司的範例教案。也由此即可證明,當緊急狀況時,這些光鮮亮麗的空服員們,才是旅客的保命符。
空服員之所以能有如此的專業,靠的是扎實的職前訓練,以及OJT等實習,經過考核通過之後,才能夠上機服勤,而且還得定期回訓。此外,他們還要學習操作機上的各種設備,並且熟記各項程序,才能夠讓旅客們安心。
更何況,機上的空服員人數,也是由法律所規定的。基本上,目前世界各國的民用航空空勤組員最低人數,主要是比照美國聯邦航空法規FAR 91.533「Flight Attendant Requirement」,並明文制定為法律。
例如台灣設有「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規範台灣的航空器作業規定,其中「第11節客艙組員」第188條,將空服員數量的最低限度,進行相關規範。該條文第一項明文規定:
航空器載客座位數為20座至50座時,應派遣1名以上之客艙組員。載客座位數為51座至100座時,應派遣2名以上之客艙組員,於每增加50座載客座位數時,增派1名以上之客艙組員,以確保飛航安全及執行緊急撤離功能。
也就是說,民航機上的空服員,不是說沒有要用餐喝飲料,也沒有要買免稅品,就可以無需設置的。也因此,現在許多人所搭乘的廉價航空(低成本航空LCC),即便供餐與其他的服務都要付費,但機上仍依照法律規定,必須配置足量的空服員,就是因為成本降低,但飛安不能打折。
民用航空因科技的發展,所以成為人類最安全的交通運具,目前航空事故發生率,僅有四百萬分之一而已,但空服員的存在,就是為了要應付那數百萬分之一,誰都不願意遇到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