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牛肉好爽快,你可知在古代已犯法?

2016-09-0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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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家中飼養的禽畜外,你還可以透過打獵來嘗鮮。秦朝一部占卜手冊《日書》的記載可以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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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日:......可以田獵。
夬(怪)光日:利以登高、飲食、獵四方野外。
昴(卯),獵、賈市,吉。
畢,以獵置網及為門,吉。
柳,可田獵。

李斯沒發達時也常帶著兩個兒子、牽著黃狗,出上蔡城的東門去獵兔子。從《日書》的記載來看,你能打到的獵物種類還真不少:蟲(蛇)、環(猿)、鹿、雉、豸(野豬)、豹、熊……如果你很大膽,還可以挑戰獵捕百獸之王—老虎。《公車司馬獵律》記載了官方組織捕虎的場景:射虎車兩輛一組,用鮮肉當誘餌把老虎引出來,大家弓弩齊發;如果讓老虎逃走,每車就得罰一甲。睡虎地有一面獸文銅鏡,描繪了武士與猛獸搏鬥的場面。里耶還出土了一枚記載了虎肉交易的「校券簡」,是當時的交易憑證。

如果你愛吃魚,更是值得高興,因為當時普通百姓吃魚的機會不少,既可以自己捕撈,也能在市場上買到。記得陳勝那個「丹書魚腹」的故事吧? 連這些窮苦戍卒都能從集市上買魚來吃,可見魚是誰都吃得起的。

(圖/wikimedia)
對庶民來說最親民的肉類就是魚肉(圖/wikimedia)

不過有些肉食的做法你未必能習慣。從「炙」這個字的構成就能明白是把肉放在火上烤;「煎」雖然有,但名同實異,是把肉醬澆到飯上,再加上膏(動物油)加熱;「煮」也不同於現在的燉肉,而是不放任何調料,把大塊的肉甚至整隻豬、羊用白水煮,使用的器皿是出現頻率很高的鼎和鑊。鼎一般是圓形的,下面有三隻腳,可以在鼎下點火加熱;鑊沒有腳,不過有兩只耳朵般的提手可以吊起來懸空燒。另有「簋」,用於盛放熟食。

其他幾種做法現在看來就不是主流了,全是用生肉做的。經常和「炙」並稱的是「膾」,是把生肉切成片,蘸著調料吃,魚膾正是日本生魚片的前身。所以膾炙人口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切細的烤肉,人人愛吃」。還有幾種做法,都是把生肉剔去血管筋絡,切碎或搗爛,再加入各種調料醃製或拌著吃:「漬」是把肉放到酒裡醃漬浸泡;「熬」是把肉做成肉鬆;「醢」(海)是做成肉醬;「脯」是把生肉切成條,醃好後風乾,也叫「脩」(修),孔子收學生時,家長就得送上十條「脩」(束脩)當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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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主食,看看這黃澄澄的小米,它在當時叫稷,也叫粟,還叫穀,秦簡中則稱它為禾,單從這麼多叫法就可以看出這種糧食的普遍性。它的口感比白米飯差了些,但產量很高,因此被廣泛種植,數千年來一直是人們的主要糧食:農夫們的田裡種的是它,交田租交的是它,糧倉裡儲存的是它,給士兵刑徒發口糧發的是它,給官員們發工資發的也是它……人們還將它和代表土地的「社」相提並論,當作一個國家最重要的兩樣事物,「社稷」一詞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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