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想都沒想過,自己有一天也會跟「跟蹤狂」扯上關係。
感覺很複雜。身為一名30世代,外貌也不特別顯眼的女性,說出這件事,彷彿是自我意識過剩,但那份內心的疙瘩卻很真實地存在著。
先稱呼造成筆者這份內心疙瘩的始作俑者為K君吧。K君是四年前認識的一名日本男性,年紀稍長兩歲,因為有共同的興趣所以聊得還算來,互相聽過對方的煩惱,也一起和共同認識的朋友聚過餐。一度以為互有好感,卻在相處的過程中感覺一些不對勁,所以當K君告白時我婉拒了。K君覺得無法接受,他開始會在深夜裡、喝醉時打電話來,不斷責問「我們不是很好的嗎?」不堪其擾後,將對方設成拒接來電,拒接不會響但卻會寄簡訊通知,沒聽到聲音,但手機卻一直不斷地震動,提醒著K君到底打了多少次電話。
K君甚至和我們共通的朋友借手機打給我,那一瞬間憤怒超過了煩躁與愧疚,告訴他我真的非常困擾,對他的心情已變成厭惡,請他離開我的生活,並不要利用我們的朋友。電話那頭的他哭了,我們後來就再也沒有聯絡。然而卻在前幾天,當我心血來潮點開Facebook,發現收信夾裡躺著K君的訊息,因為未加入他好友而一直忽略,我點開訊息時今年8月傳來的,K君寫道他想要向我道歉,在我們不歡而散後,他其實一直反覆觀看我的SNS與部落格,「我自覺自己的行徑像跟蹤狂,我不會再這麼做,非常抱歉。」
久未見面的K君所說的「一直」,是指從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呢?以為是三四年前就遠離生活的人物,卻一直存在於某個暗處,會不會有一天他又出現在我的面前呢?我只能認真回想自己曾在Facebbok、Twitter、Instagram、Plurk發過什麼照片、說過什麼話,又在網路上寫過什麼文章,思考著會不會被鎖定出住在哪、在哪工作。我未受到任何實質的、身體上的「傷害」,連想跟朋友討論都擔心被認為是小題大做、想太多,我想起另一名有類似經驗的朋友L,為了脫離那個說著「喜歡她」實則反覆糾纏她的人,選擇搬家,但有一天還是發現對方就出現在她家附近的車站等她。
就只是站在那裡,就只是傳封訊息,便產生了令人發顫的心理壓力,這樣算不算被騷擾呢?
日本於在1999年時曾發生一起「桶川跟蹤狂殺人案」,一名女大學生豬野詩織在JR桶川車站前被刺殺身亡,起初日本媒體報導她年紀輕輕卻全身名牌,將她塑造成一名「不檢點」的拜金女,後來事件明朗化後,才查出她是被恐怖情人買兇殺害,也讓大眾了解分手不成狠狠糾纏的恐怖情人,或是自以為以愛為名的糾纏追求者,所做出的一舉一動都可算是跟蹤狂的糾纏行為,也促使日本於2000年制定《反跟蹤狂法》(ストーカー規制法),針對監視、埋伏、要求見面或交往、無聲電話、連續打電話或傳真、散佈使名譽受損之謠言、性方面侵犯皆涉及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