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勞工自2017年元旦起,若有年邁、生病或肢體障礙的親友無法獨自生活,需要照料,可申請「親友照護假」,一次可請3個月,但不支薪。
這項規定生效後,不只是家人,即使需要照顧的對象與勞工本人沒有親屬關係,也可申請。
世界報(Le Monde)引用社會保險集團MalakoffMederic的數據報導,有此需求的勞工一年比一年多,尤其超過50歲的勞工每5人就有一人身邊有親友需要照料,而且10年內,比例可能增加到每4人就有一人。
身邊若有親友需要寸步不離的照顧,會讓勞工產生很大的心理壓力和疲累,出勤率也比一般勞工低,平均一年比沒有親人需要照護的勞工多請16天假。
法國阿茲海默協會(France Alzheimer)調查,79%的勞工認為要兼顧工作和照護者的角色,非常困難。
依據新法規定,勞工身邊若有無法獨立生活的親友需要照顧,一次可請3個月假,期間不支薪,估計有400萬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