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摺疊傘是這樣發明的!早期傘不用來遮陽或遮雨,是歐洲人最愛炫耀的東西…

2017-01-2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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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不拿傘當地位象徵,而做為遮陽防曬之用,是早期異國時尚風行的結果。到東方或主要港口城市旅行的人帶回了中國紙傘。英國紳士學者約翰.伊夫林( John Evelyn) 曾在日記中描述他在一六四四年十月在馬賽買到的那把傘。當旅行者們在歐洲宮廷裡展示這些異國紀念品時,趕時髦的人隨即就愛上了。很快地,工匠—先是在義大利,而後是法國—馬上開始嘗試製作這個新玩意。在十六世紀最後的幾十年裡,歐洲出現了最早的陽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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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最早造出的陽傘有些也許很漂亮,但大多數並非如此。蒙田見過最早的陽傘,便在〈論虛名〉(On Vanity) 一文中寫道,它們「給手臂帶來的負擔,比為頭部減輕的要多上許多」。事實上,在十七世紀末之前,陽傘是不可能不笨重的。當時因為通常以皮革製傘,骨架要麼用鯨魚骨、要麼用木頭,一把傘大概有一點八公斤重,一百二十二公分長。十七世紀早期,開闔陽傘的小裝置發明出來了。儘管陽傘此時的體積還是很大,很難舒服地拿在手裡,但可以夾在腋下—至少男人可以,但因為太重,絕大多數婦女還是想都不想試試看。

(圖/八旗文化提供)
最早的摺疊傘,今天摺疊傘的前身,1709年由馬里歐斯改良而成。打開後,可以看到防止大風天時傘像外翻的繩子。這是一個很普通的款式,為男款;雨傘用的是最初的材料,深綠色的油布(圖/八旗文化提供)

當時,男人為了防雨通常會戴寬邊的皮帽;無論男性或女性,通常會用沉重的寬領斗篷保護裡邊的衣服,儘管那些不在乎重量的人可拿皮革製的早期陽傘當成雨傘用。發明家、特別是義大利的發明家,從十六世紀末開始運用各式各樣的材料—上蠟、上油,甚至上膠的材料來製傘,但沒有證據顯示早期的防水材料是否有預期的效果:在路易十四時代之前沒有防雨服的銷售記錄。經過一個世紀的嘗試和失敗,就在最早的防水材料試驗有了科學記錄後不久,防水材料的市場在一六七七年的法國形成了。

我們很難確切知道第一把具有遮雨功能的傘是在何時製造的,這主要是因為大多數語言都是在防雨用品出現後,才發明了指稱「雨傘」的新詞。英語這個從未給防雨用品發明過專門詞彙的英語,是最難搞懂的。英語中的「umbrella—雨傘」和「parasol—陽傘」兩詞一直要到十八世紀才有了區別,而且這兩個詞在當時還是混用的。在那以前,很難確定「umbrella」這個詞確實就是指我們今天所知的雨傘。

馬里歐斯顯然深知若要創造雨傘的市場,就得讓傘方便攜帶。幸虧有了與現代摺疊傘相類似的鋼架結構,他發明的雨傘不僅開闔容易,而且摺收起來也方便,這就是我們定義的摺疊傘,第一把可以不費力氣地拿在手上、掛在腰間、或是塞進提包內的雨傘,也是第一把大家在雨天會願意整天帶著的傘。

(圖/八旗文化提供)
馬里歐斯畫的圖表,用以向皇家科學院解釋雨傘的結構。(圖/八旗文化提供)

一七○九年,馬里歐斯改良了他的發明,改良後的雨傘僅有五到六盎司重,根據型號不同,最小的摺疊後只有十九到二十三公分長,關閉後的直徑只有四公分寬。但他的摺疊傘撐開後頗大,有五十七公分長,四十五公分寬。只要按一下頂部的按鈕就可以收傘,順著手柄往上推就能完全撐開。手把延伸的傘柱是鋼製的,手把處為木質,底端則以銅套收尾。馬里歐斯還在傘架上拴了繩子,以防止雨傘在大風天時向外翻。他甚至還發明了一個小傘套,用匹配的材料製成,可以把傘放進套內收妥。另外,馬里歐斯意識到,要是沒有廣告宣傳,大眾就不會理解雨傘的用途,很容易就會漫不經心地忽略掉;於是,他開始為折疊傘開發市場,告訴大眾陽傘是為了遮陽,而雨傘則是為了檔雨—特別是他的這項發明,使用的傘布是既可遮陽又能擋雨。為了這個目標,他推出了首度的行銷宣傳廣告。

路易十四對這項發明特別有興趣。一七一○年,他頒布了一項皇家特許狀,這是現代專利的雛形。這份文件授予馬里歐斯可以享有五年的雨傘製造壟斷權。任何被查出的侵權違法者都會被罰款一千里弗爾,將近五萬美元。在這項特許狀中,馬里歐斯這項發明的名稱至今仍然保留在法語裡,專指馬里歐斯製造的這種雨傘:「parapluies brises」,字面意義是「分裂的雨傘」。

作者簡介|瓊安.德尚 

耶魯大學博士,專精十七、十八世紀法國文學及文化研究,曾在耶魯大學與普林斯頓大學任教,著有多部關於路易十四時期的法國文學、歷史及文化領域的作品。目前為美國賓州大學法語教授。

本文經授權轉載八旗文化《法式韻味:時尚美饌、生活品味、優雅世故,路易十四送給世界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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