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直播主拍無碼性愛片遭外流盜賣,怒告侵權!律師:A片不一定享有著作權保障

2020-01-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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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性愛片遭到外流,究竟有沒有著作權呢?(示意圖非本人/pixabay)

拍性愛片遭到外流,究竟有沒有著作權呢?(示意圖非本人/pixabay)

最近看到SWAG主播夢夢的「性愛影片」遭外流盜賣,夢夢說要提告,認為著作權被侵害,A片有沒有著作權呢?如果沒有的話,什麼樣的創作享有有著作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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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先法院認為A片沒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著作的定義是限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內的創作,意思是如果不具有「學術性」,就稱不上著作權法裡的「著作」,也就可能不能享有著作權。

而從這個角度討論,早期的法院見解認為,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除了在保護著作,使著作物為大眾公正利用外,保障社會文化的健全發展也是著作權法的重要目的。因此有影響維持社會秩序或違背公共利益的創作,無法促進國家社會發展,本就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法院也就具此認為A片因為影響公序良俗,無促進國家社會發展的功效,所以不屬於著作權法中具學術性的著作,也沒辦法享有著作權。(最高法院88年台上字第250號刑事判決)

近期法院認為A片有著作權

但近期法院對A片著作權的認定採不一樣的觀點,認為除了含有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沒有藝術、醫學性或教育性的A片(又稱為硬蕊)外,A片是能享有著作權的 (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刑智上易字第74號刑事判決)

為什麼法院變了?

有一派說法認為,用公序良俗作來限制創作的發展是有問題的!

因為公序良俗常常受到當代主流文化跟道德的拘束,不讓其他非主流的著作受到保護似乎有限制創作的可能,而知識文化的創作的品質、美感、符不符合主流價值不應該考量因素,這也就是美學不歧視原則!

況且著作權法裡本來就沒有說創作違反公序良俗就不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至於如果著作對社會有害,本來就有其他的法律來管制,例如刑法235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因為著作權法並不是用來管制社會上的行為,而是為了保護著作,如果對於某些著作有歧視,就沒辦法讓創作好好發展。像是以前被列為禁書的金瓶梅,現在卻被公認為是經典的小說,這就思想不應該被箝制的最好證明。

另一派的說法則是其實法院還是以公序良俗為依歸,只是現在社會對公序良俗的界線比以前寬了。

因為現在法院也不是接受所有的A片都有著作權,還是把硬蕊的A片著作權排除在著作權法之外,所以法院也不是完全放棄審酌公序良俗,只是法院認為現在社會認為軟蕊的A片內容其實是在社會公序良俗內的。

兩個說法到底哪派會勝訴,可能需要更多的判決才能判斷,但無論如何,現在滿多人看的A片是有著作權的,請看的時候要看高清藍光的「正版」A片喔!

本文經授權轉在自律師談吉他臉書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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