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政府實施一例一休政策,讓各行各業怨聲載道,勞工權益議題討論得非常火熱,其中最大爭議,就是一法用在所有行業上。沒有彈性的法律,當然會造成爭議,即使政府的立意良善,但錯誤的政策,反而會帶來許多副作用。
事情還是要回歸根本。實際上,台灣的確面臨高工時低產能的窘境,根據統計,台灣平均工時全球第三高,但人均薪資卻遠低於其他國家,幾乎是每5天就有一人因為工作過勞而傷病。這不只是政府的事,企業主更要負擔全責。
企業要思考的是,如何提升生產價值,並且讓員工在上班時間變得有效率,而非陷入加班愈久,愈有競爭力的迷思;也別產生員工待在辦公室的時間愈久,就愈勤勞的錯誤觀念。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兩年來,因為日本過勞死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許多企業於是自動自發,要求員工加強上班效率。
例如,無印良品2年前即推動「今日不加班政策」,只要一到下班時間,就將辦公室燈火熄滅,趕員工離開公司。
日本一間專做軟體系統的公司,名叫SCSK株式會社,成立於1969年,總員工數多達1萬1000餘人,他們的企業顧問中井戶信英認為,員工的工作方式決定企業的優劣。
加班時數減半,營業額卻翻一倍
他們最在意的是,如何提高員工上班的工作價值與效率,於是SCSK實施幾項防加班措施。舉例來說,若員工加班過久,將會對員工發出加班告誡,告誡牌就直接貼在員工桌子上,提醒他加班過度,應要思考自身工作分配。
不同於一般企業補發加班費,想辦法讓員工多留在公司,但SCSK反其道而行,只要員工提高效率,做好份內工作,並且有效減降低加班次數,便會發放獎金。SCSK甚至還要求員工站著開會,避免會議過長。
SCSK從2008年開始大力減少員工加班時數,經過7年努力,他們的員工平均加班時數減少了一半以上,但營業額卻翻了一倍。明顯看出,加班與否,與企業效率幾乎沒有相關性。
我在企業內會要求開會不超過一小時,開會時會準備按鈴提醒時間進度。我也要求下屬,準備報告的紙本,只要一張A4紙,進到會議室只要說重點即可。
台灣工時如此長,企業老闆必須負責。如同我們自己的小孩,每天上課、寫作業時間過長,一定會想幫孩子調整作息時間。
做為老闆,應該也要用同樣的心情對待自己的員工,否則員工過度加班,效率不彰,不僅無法帶給員工快樂,恐怕會拖垮企業競爭力,落入加班所帶來的惡性循環。
文/徐重仁,全聯實業總裁
採訪整理/王一芝、陳承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遠見雜誌(原標題:加班時數≠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