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臉書網友於本月22日(星期六)在臉書貼文說:「一位朋友想不開,吞了30顆安眠藥,我送她去急診,竟被趕出來」,更離譜的是文中提到「吞了30顆安眠藥的」好友因為沒有口罩,還「奪門而出」,該網友氣憤地表示:「蔡政府像山上的土匪一樣,搶錢銀搶糧搶女人,土匪都比你有辦事能力。」然而事情並不單純,從那天開始,「吞了30顆安眠藥」像是「宣告我的投票意志」標籤貼文一樣,炸了開來。
執業藥師表示,雖然市面上安眠藥種類眾多,成分、效果強度各不同,但都需要有醫師開立處方才能使用,且常態來看,吃30顆安眠藥還能說話走動,應該是極端少見的案例,一般人吞了30顆安眠藥應該已經不醒人事,更遑論「奪門而出」。
大量相關貼文洗版,網友感覺「怪怪的」
自從去年4月臉書吹起「收購粉專之亂」,加上2020總統大選前,「#宣告我的投票意志」、「#國家賺錢人民分紅」、「#我要好薪情」這3個hashtag大量被應用以來,網友們越來越注意到奇怪這股氛圍,這次的「吞了30顆安眠藥」,因故事前後邏輯對不上、訊息大量洗版,不少網友們感到怪異,不少人在找到訊息源頭後,不斷在底下留言求證。
被問到故事發生在哪家醫院?原發文網友還回覆「松德院區」,雖該條回覆現已刪除,但仍被眼明手快的網友備份下來。但目前仍無法證實是否有發生過這件事。
緊急事件不會硬性要求病患戴口罩,疫情謠言最久關3年
然而松德院區網頁明確指出:「急性藥物中毒(如吞服大量安眠藥或安非他命自殺、海洛因使用過量致昏迷等)屬內科急症,請將患者逕送綜合醫院急診室治療」。
而疾管署指揮中心應變官莊人祥受華視新聞採訪表示,緊急事件不會硬性要求病患要戴上口罩,不過家屬還是建議要戴。他也進一步提到,目前尚未接到此件通報,但醫院通常不會因為「沒戴口罩」,而不收治緊急病患。
行政院因應新冠肺炎,訂定「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條例草案中明定,若散播武散肺炎疫情假訊息,包括散播謠言,可適用刑法,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條例施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而鑑於疫情特殊,草案規定,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適用現行刑法或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罰則,最高罰300萬元。
社群惡搞紛紛出爐,小編紛紛玩起「30顆」梗
30之亂發酵以來,各粉專紛紛惡搞,擁有14萬人粉絲的「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就在貼文造句,幽默損了旺仔小饅頭一番,內政部也搭上此波關鍵字,結合詐騙時事宣傳反詐騙專線165,然而新創立的電影品牌「造次映畫」卻在貼文中被粉絲留言「開這種玩笑只會替品牌及電影扣分」,看來要靠這波關鍵字宣傳可不簡單,其中創意拿捏分寸得宜,才能順利替粉專吸粉。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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