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佐木希婚變事件妻子不做家事,居然被當作婚變和出軌的理由?
最近傳出渡部健和佐佐木希的婚變消息,渡部健傳出婚後多次出軌,佐佐木希甚至曾經當場抓姦,卻反被渡部家暴。不過讓人不能諒解的不僅僅是這些。有渡部的朋友爆料,佐佐木希不愛做家務,幾乎不整理家裡,雖然婚後稍有收斂,但不久後又故態復萌。IG上雖然常更新她下廚的照片,但家裡其實非常亂。
爆料朋友甚至還表示渡部健針對此多次溝通無效,變越來越不愛回家。看到這邊不禁令人眉頭一皺,為何女人家務做得不夠好,會成為丈夫出軌、不回家裡的理由呢?
同時,為何家務勞動是女人應該「為男人」完成的義務,男人不僅不需要做家務勞動,甚至還有權要求女人必須將家務做成自己滿意的樣子?
我們無法得知這位爆料的朋友,是否為了轉移大眾對於渡部健的憤怒,才刻意放出「佐佐木希不愛做家務」的訊息,讓大家認為「佐佐木希也有問題,也應該深自檢討」,試圖模糊焦點。
但我們可以知道,似乎在目前他們的社會裡,女性還是有做家事的義務,彷彿這是女性天生的職責。
相反的,男性不僅不需要做家務,甚至還能因為女性沒有做好家務,而不履行婚姻中的忠誠義務。
雖然我過去在針對私領域感情爭議的新聞中,大多主張個人的感情關係,應該由關係中的人們自己去處理,旁人不應妄議,但是家務勞動、私領域中權力不對等的關係,我們還是要認真面對。
尤其,過去台灣的法律也將家暴視為私領域的事情,刑法不需要特別去處理,但在鄧如雯殺夫案發生之後,我們不難發現即使在私領域的親密關係中,依然有嚴重的暴力和傷害會發生,如果法律不加以處理,就會發生嚴重的悲劇。
因此,私領域的情感、忠誠義務應該由親密關係中的兩人自己去協商和究責,但私領域中的暴力和權力不對等(如家暴)就需要被社會、政府和社會團體謹慎地看待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