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行》(Friends)影集到第五季時,已很顯然將變成歷來最成功的電視劇之一。它是最早期的精彩「玩伴喜劇」(hang-out comedies)之一。六個朋友—莫妮卡、瑞秋、菲比、喬伊、錢德勒和羅斯──住在混亂的曼哈頓鬧區,相戀和分手,調情和打鬧,但大多數時候只是沒完沒了的歡鬧地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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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行》演員把他們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感受的每一種情緒,都完美地表現在他們的臉上。這就是為什麼你可以把聲音關上仍然能看懂劇情的原因。語言是用來讓我們笑,或用來解釋故事的特定細節,但演員的臉部表現是劇情的重點。演員在《六人行》的表演是「透明」的。
透明性的概念是人的行為舉止──他們對外表現自己的方式──提供一個真實而可靠的窗口,讓人能了解他們內在的感受。它是我們用來了解陌生人的第二種關鍵工具。當我們不認識某個人,或無法與他們溝通,或沒有時間深入了解他們時,我們相信可以透過他們的行為和外表來了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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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性的概念有長遠的歷史。1872年,達爾文(Charles Darwin)在首度發表著名的演化論文的13年後,出版了《人類和動物的情感表達》(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他宣稱,微笑、皺眉和厭惡地皺鼻子是人類演化適應的部分結果。他說,正確和迅速地彼此溝通情緒對人類這個物種的生存極其重要,所以臉部已發展成像是內心的告示板。
達爾文的概念是高度直覺性的。世界各地的兒童在快樂時都會微笑,在悲傷時會皺眉,感覺好玩時會咯咯笑,不是嗎?不只是在克里夫蘭、多倫多或雪梨家裡客廳觀賞《六人行》的人能懂羅斯和莫妮卡的感覺,而是每個人都能懂。
第二章描述的保釋聽證會一樣是透明性的練習。法官並未與法庭的各方用電子郵件聯絡,或打電話給他們。法官相信親自「看」他們要判斷的人很重要。密西根州的一名穆斯林女人是幾年前一樁官司的原告,她上法庭時穿著傳統的服飾──只露出兩眼的面紗。法官要求她拿下面紗,她拒絕了。因此法官撤銷她的案件。他認為如果他無法看到訴訟的兩造,他就無法公正地做出判決。他告訴她:
我在聽取證詞時必須做的一件事是,我必須看你的臉,而且我必須看這是怎麼回事。除非你取下它,我無法看到你的臉,我無法分辨你是否告訴我實話,而且我無法看到有關你的外表和性格的某些方面,而它們是我在法庭上必須看到的。
你認為這個法官的決定對嗎?我猜想很多人認為對。如果我們不認為可以得知重要的訊息,我們不會花很多時間看人的臉孔。在小說中我們讀到「他的眼睛因震驚而張大」,或「她的臉陷入一片悵然」,而我們毫不質疑地接受臉和眼睛真的會因為震驚和失望的感覺而垮下和張大。……保釋聽證會的法官有一扇窗可以看進被告的靈魂,但他們在預測誰會再犯罪的表現上卻不如穆拉尹納山的電腦,而後者沒有一扇可以看進人靈魂的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