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與先生結婚12年,有2個孩子,原本我們各自有工作,但婚後不久,同時經歷裁員。裁員後,我們開了一家小店,我負責包裝、他負責外送,但同時要繳房貸和店租,沒有辦法負擔全部開銷,於是我跟先生討論,是否可以將公婆的生活費降低(一個月拿2萬5給公婆,負擔真的不小,而他們其實有收入與積蓄)。
先生是個十分孝順的人,他說什麼也不答應,不願去外面上班,只說用借的也要拿錢回去,於是,我開始回娘家借錢。
後來真的無法負擔了,先生說把房子賣掉,搬回去和公婆住。當初我們會搬出來,是因為婆婆太強勢,現在怎可能搬回去住呢?所以他帶著孩子回去,我則回娘家住。回到娘家,吃的、用的全是老媽的,積欠了老媽一大筆錢,媽媽還會偷偷塞錢給我。
我已經很勇敢的決定不回去住,還能做些什麼?
回:辛苦,是會不知不覺習慣的,而妳的生活品質會不斷降低,低到不敢改善、低到害怕離開。妳老公既然不想找工作,就該把店裡的工作都留給他,而妳去外面找工作。如果他再不肯,就把他當作什麼都不肯做又任性的孩子,不然他還能有什麼定位呢?
但妳的思維並沒有比他成熟多少,他如果是個好吃懶做的員工,妳就是寵他的老闆。妳信中描寫的委屈,都是妳寵他之後的代價,能怪誰呢?
沒有標準的習慣真的很可怕,尤其是被如此沒有肩膀、無知、又沒感情的老公帶領,當然那也是他被強勢媽媽控制下的悲劇。
妳的勇敢都用錯地方了,用在對的事上就是逆轉勝的機會,用在錯的地方就是幫凶。妳在害自己,一個沒錢的老公不敢不給有積蓄的媽媽錢,卻讓老婆不斷回娘家借錢,妳說你們這對夫妻是不是絕配?
妳回不回去有什麼差異?只要妳還不斷向娘家借錢,又像乞丐般的跟他要錢,去那兒都不會有自己。
作者|許常德
如果沒有任何介紹,也許你我的相遇就有很多可能。知道越多,不表示了解越多,尤其因為愛而在一起的人,無限的了解不是必需,偶有的同理心才能往心的深處去。
所以,我過去是什麼不重要,此刻我在文字裡給你什麼樣子,比較有意思。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感謝之書》
責任編輯/鐘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