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資歷十三年的小三。這十三年,我從不過問對方的家裡狀況,但他曾說,我沒有不愛她,但我無法不愛妳。期間我曾經離開他一年左右,與所謂的正常人交往,但我忘不了他,那一年,其實是痛苦的。
我不曾主動打電話給他,永遠都是等電話的那個人。
但那一年,我忍不住打電話給他,問:「我能回到你身邊嗎?」他毫不猶豫說:「好。」我有獨立的經濟能力,有自己的事業,買房、買名車都是靠我自己的能力。我一年只收他的兩個紅包:除夕、生日。他的心事、公事都只跟我說,他說回到家,他的妻子只聊小孩,他偶爾講點工作上的事,他的妻子就說她不懂,不想聽。我是他快樂的泉源,而他是我拋不下的愛戀。
小三,真的很壞嗎?起碼我自己認為我不是。
原配能否想想,妳為何留不住對方的「忠貞」?這世界外遇的男人不是真的風流,小三也不都是狐狸精。
愛情沒有條件,火花燃起往往可以燎原。結婚證書只是一張紙,僅代表法律的責任,無法約束愛情。
愛情如果能用理智控制,就不是真的那麼愛了。
回:能在愛情裡不談條件的人太少了,能不貪心的外遇者就更少了。所以妳那一年跟「正常人」交往會如此短暫,可能就是因為妳的貪戀。
妳說元配為何不能讓老公忠貞?但問題是她的沒有辦法,並不代表妳就有權力。結婚不是只有一張紙,它是有法律效用的。只要她願意,她是能約束你們的愛情的。再怎麼自愛自費的小三,依然是小三。
當小三不可恥,是跟元配比較的這個心態要檢討。一比較,妳就顯得沒有地位。不要忘了,這個老公是愛到要跟她結婚的,而且也結成了。光這點妳就輸了。
不要以為愛有多了不起,真正難的是結婚以後。等到妳也要處理元配應盡的義務時,妳就會知道小三是多麼輕鬆的身分。
愛情是連小三都控制不了的,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多不肯離婚的外遇老公。
作者|許常德
如果沒有任何介紹,也許你我的相遇就有很多可能。知道越多,不表示了解越多,尤其因為愛而在一起的人,無限的了解不是必需,偶有的同理心才能往心的深處去。
所以,我過去是什麼不重要,此刻我在文字裡給你什麼樣子,比較有意思。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旅行之書》
責任編輯/鐘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