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容忍男友打人、劈腿、甚至願意當小三,還換不到他的愛?他一語道破殘忍真相…

2017-06-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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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一個十九歲的女生,我依賴感情,就算那個人曾經打我、劈腿,我始終原諒他,最後他還是因為劈腿而離開了我。過了五個月,他回頭找我,以有女朋友的身分和我在一起。我過得痛苦,又沒能力離開,也接受不了三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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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諒」在愛情裡,其實就是同意他繼續這麼做的同義詞,並沒有讓對方反省改進的作用。為何打沒把妳打走?因為妳更怕失去他。為何妳原諒他劈腿?因為這是妳最後的籌碼。

這個籌碼的代價就是輪迴,從愛了到膩了、到煩了、到分開了,再到想念,妳選擇的順從,就是騙自己的方式,讓自己受到屈辱。

他不用選擇誰,因為他的女朋友也許和妳一樣,也是甩不掉的口香糖,何必費功夫選呢?

妳應該學會離開一個讓妳很不開心人,更應該調整失魂落魄的自己。現在的結果是妳主導的,他只是偶爾配合妳演出。妳的一再原諒,只會讓他更看透妳的可憐其實一點都不可憐,甚至很煩,因為妳沒能力讓自己開心,怎麼會有魅力?

愛一個人,必須讓自己變得可口,又不輕易獲得。

沒有這種能力,多愛就多錯。世界如此大,不要讓自己別無選擇。告訴他妳有新對象了,不再主動打給他,他就會睜大眼睛猜想著妳。要妳神祕,不是要妳回去,而是讓他百思不解的失去妳。只有這樣,妳才會知道妳沒那麼需要他。

作者|許常德 

如果沒有任何介紹,也許你我的相遇就有很多可能。知道越多,不表示了解越多,尤其因為愛而在一起的人,無限的了解不是必需,偶有的同理心才能往心的深處去。

所以,我過去是什麼不重要,此刻我在文字裡給你什麼樣子,比較有意思。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感謝之書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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