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13歲遭誘姦的少女,只能愛上狼師?房思琪的「自我」與李國華言不由衷的虛假

2017-06-1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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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圖/取自游擊文化粉絲專頁)

「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圖/取自游擊文化粉絲專頁)

明明房思琪在13歲遭到狼師李國華誘姦、痛苦不已、根本與大眾認知的「初戀」相去甚遠,為何林奕含將此事寫為小說時,依然將書名稱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政大教授王曉丹分析小說全文與林奕含生前最後專訪,道出少女獨自與社會搏鬥的最深孤獨、以及「李國華」這最為虛偽的存在。

「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一個個小女生是在學會走穩之前就被逼著跑起來的犢羊。那他是什麼呢?他是最受歡迎又最歡迎的懸崖……」

「自我」的孤軍奮戰:追求他人眼中的「自我」

在昨天的文章中,我批評了「婦權政治」與「性權政治」所撒下的結構之網,完全忽略了被害人「自我」的複雜度,造成了女性主義實踐的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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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問,房思琪為何會孤軍奮戰,從女性主義實踐的結構之網掉下去,直到深淵?今天我將一一檢視,女性主義實踐的結構之網所漏接的暴力、權力與脆弱處境,而這個跟社會文化所塑造出的「自我」息息相關。

首先,女性主義實踐的結構之網所描繪的暴力,僅是片面的,甚至無法觸及問題的核心。以師對生的誘姦/強暴為例,法律作為人權的實踐,可以描繪的暴力僅僅是侵害性自主權,包括違反意願而跨越身體界線,或者利用權勢姦淫被害人。

但除此之外,法律還遺漏太多東西了。法律看不到誘姦/強暴的暴力中,亦包含了被害人那個從小被教導要「乖」的「自我」,要「好好做功課」的「自我」。

老師說了九個字:『不行的話,嘴巴可以吧。』我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他就塞進來。那感覺像溺水。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雖然也不是我的功課。(頁30)

法律看不到誘姦/強暴的諸多暴力型態,亦包含了那個力求上進、充滿自尊心的「自我」。

最終讓李國華決心走上這一步的是房思琪的自尊心,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個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頁52)

法律更看不到誘姦/強暴的暴力中,亦包含了那個不斷自我譴責、充滿罪惡感的「自我」。

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一個個小女生是在學會走穩之前就被逼著跑起來的犢羊。那他是什麼呢?他是最受歡迎又最歡迎的懸崖……(頁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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