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量使用派遣,更培養了派遣公司的營業實力,使派遣業者以此為基礎,將派遣業務擴展到私人企業。因此,政府派遣根本就是促成勞動派遣業蓬勃發展的火車頭,更是台灣派遣勞工人數快速上升的始作俑者。
「假派遣/假承攬、真雇用」亂象氾濫
就在政府機關大量使用派遣,被社會輿論大力抨擊後,它們開始以所謂的「自然人承攬」 來規避勞動派遣的罵名。立委黃淑英曾在2009年揭露行政機關發展出「自然人承攬」的模式,當年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所屬各機關與國營事業共有5978筆勞務採購案,超過6000多名自然人「承攬」政府業務。
其中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從行政企畫、行政祕書、新聞連繫到政策研究共有9人,全數為勞務承攬人,中華郵政公司更是將大量的郵件投遞業務勞務委外,約有340名郵差採自然人承攬。台灣自來水公司也將抄水錶的業務勞務委外給約200人承攬。連國史館也讓編纂行政、庫房管理等人員變成勞務承攬。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2014年進行的專題研究「政府委外業務及非典型人力運用現況之探討」指出,在2011年到2014年之間,行政院與其所屬機關以及行政院以外機關的勞動派遣人力分別減少了24.37%與17.39%,但臨時人員與自然人承攬的人數呈反向增加,導致政府成為最大發包中心。
當派遣公司成為暴利產業
派遣勞動對雇主具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主要在於其勞動力的「僱用」與「使用」分離, 等於實際指揮監督使用勞動力的要派企業,將所必須負擔的法定雇主責任轉嫁給僱用派遣勞工的派遣公司。而派遣公司又將其雇主責任,以各種與勞工個人簽定的各種契約加以排除,使派遣勞工處於不穩定僱用狀況。
於是,在人力派遣公司的大力推銷與拓展業務之下,連科學園區的中階主管職都被勞動派遣攻占,更遑論現場作業員。
許多知名電子光電與手機大廠,廠內聘用了大量派遣工,而且分屬數家不同派遣公司,以分散風險,更可彈性調節淡旺季的人力。如此一來,派遣工就像免洗筷一樣用完即丟。
從勞動部公布的「2009年勞動派遣專案檢查」結果可知,檢查的派遣公司有高達86.4%違反勞動法令,其中以違反濫用定期契約最多,其他的違法事項包括:未依法核給加班費、未舉辦勞資會議、未於到職日參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勞保投保薪資低報等。
不用投資任何廠房硬體與研發,只靠著人頭轉介,從中依照派遣勞工的人頭抽取差價與行政管理費用,再以法律文字欺壓、瞞騙勞工—勞動派遣公司的這種獲利模式,簡直是暴利,也難怪有許多企業以雇主個人名義開設勞動派遣公司,承包自己企業的勞動派遣,再掏空公司資產至個人口袋的情事時有所聞。
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外包災難:揭穿大剝削時代商品與服務背後的真相,透視資本詭計的高CP值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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