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社區規範約束 住戶只能忍氣吞聲
管委會另一重要的職權就是制定社區公約,具有一定約束力,但在尚無管委會的情況之下,社區維護就很困難,物管業者指出,一開始會遇到的就是裝潢問題,像是每天可以裝潢時間,避免夜晚還有裝潢噪音,電梯無釘木板保護甚至沒有規定裝潢保證金,假如裝潢時不小心傷及公共設施,恐怕沒人負責。
再來就是會遇到居住習慣的不同,一般管委會社區公約裡都會對於門口不能擺鞋櫃或是寵物便溺問題做出規範,但沒有管委會的「無政府時期」已入住的民眾只能忍氣吞聲,建議看房時多多去已有入住住戶的樓層觀察一下,或是主動詢問建商代銷是否有對住戶裝潢期的相關規定,以保證未來居住品質。
TIPS: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只要已有超過半數的住戶取得產權,就必須在3個月內,由建商當召集人,幫社區成立管委會,並向所屬轄管區公所報備。
但物管業者坦言,目前不少建商因為餘屋太多,怕成立管委會後,住戶會基於不喜歡有人帶看、出入複雜等理由,設規定限制看屋樓層、禁止外人入內,影響建商房屋銷售,因此才會產生明明產權移轉已過半數,建商卻沒依法在3個月內召開成立管委會的現象,此時建議住戶可向政府工務單位陳情,請公權力介入處理,可依法對建商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也能連續開罰。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591房屋交易網(原標題:新社區還沒管委會可以買嗎? 專家建議要小心)
責任編輯/柯翎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