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為了躲太陽跑去台北三創生活園區閒逛(3C控的天堂)。不逛還好,一逛就發現一款很合我胃口的無線電競滑鼠。站在體驗區前把玩了老半天,越玩越想買,而且才千元初頭的售價,以電競產品來說非常具有競爭力,心動不已的我幾乎差點就掏出卡想把滑鼠帶回家。
不過就在那個關鍵的moment,潛意識沉睡已久的另外一個我忽然甦醒,冷靜地說:「修但幾勒!家裡去年聖誕節才買的那顆滑鼠,不是用得好好的嗎?」
仔細思考,確實沒有必要再掏出額外的一千多元再買顆滑鼠回家擺著,而且藍芽滑鼠還需要換電池,訊號接收器若稍不留意也可能弄丟。想到這裡,原本心裡那股很想購買的慾望不知怎地也跟著煙消雲散。
上面是成功抵抗衝動與誘惑的例子。然而,現代人幾乎無時無刻都在面對外在的誘惑,無論是逛蝦皮手指”一時不察”就剁了下去,買了家裡已經堆好多的洗髮精;還是明明在減肥,路過雞排店卻又不爭氣的買了兩片當消夜含淚吃完。這種理智明知不行,身體卻很誠實順從慾望的行為,都是衝動所導致的。
那麼,究竟為何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衝動」?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什麼是衝動、為何會衝動?
其實,要探討「衝動性 (Impulsisivity)」可以從不同面向切入,從心理學觀點到神經解剖學對於衝動有不同定義與解釋,為了顧及本文的易讀性,這邊就以行為科學及心理學較常見的模型進行簡化來當作案例。(而且我們一般人也沒辦法改變大腦結構嘛XD)
目前常見對於衝動的定義是:「延宕滿足的忍受度」。
換句話說,「衝動」與「自我控制」是一體兩面的概念,能不能忍耐,便是決定衝動與否的關鍵。
以吃雞排為例:外在的訊息(雞排的香氣、色澤、油炸聲)→觸發我們的認知(香又多汁超好吃)→影響到我們的情緒(下班好累,好想吃雞排犒賞自己)→如果剛好又有更多誘因(買雞排送可樂)或是非常低的行動門檻(可刷行動支付or悠遊卡)→很容易就觸發我們的衝動行為。
由於人類情感訊息傳遞的速度快於理性思考的速度,因此往往我們意識到自己又破戒或是買了不該買的東西時,事實早已發生(雞排早就吃完丟到垃圾桶了)。
不過值得留意的是,「訊息」必須觸發「認知、情緒」才能構成後續衝動行為的條件。舉例來說,我看到網咖招牌就會很想走進去包台玩個3小時,但對沒在打game的人來說,根本不會想要走進去,因為完全無感 (心不起波瀾)。
現代物質生活中的衝動陷阱
對我們窮忙族來說,最傷荷包的行為莫過是逛網拍了。
大企業高薪聘請心理學及行為認知學家不斷設計與優化購物流程,一方面是提供各種吸睛的訊息刺激我們的感官;另一方面又提供了各種優惠措施(折扣、免運費、滿額禮)及近乎於0的購物門檻(12小時到府、刷卡12期0利率,用Apple Pay直接刷臉按指紋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