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討論不應被斷章取義;宣傳的「平台」甚至比「內容」重要
回到這次的台南地院撞人案,我們可以感覺到,這次事件的「音量」並不若以往事件那樣巨大,這是因為這次事件的受害人是律師,而律師與一般民眾的「連結感」並不夠強烈,換句話說,除非你得是一名律師,才較能感受到這次事件所帶來的強烈不安感。
所以依結果論,若這次法官在量刑上,考量實際犯案情節後,認為應該判的輕一點,那人民的反感其實不會特別劇烈,但這樣子的結果就背離了司法改革的本質,而淪為許多人口中的「比誰聲音大」。
其實,仔細抽絲剝繭,這次事件確是有一些值得法官參考,進而重判的理由:例如這次的犯案地點是在法院門口,有人便主張若未重判以敬效尤,將來大家想殺人就先提出告訴,等對方來開庭在動手就好。這樣的見解其實非常有道理,但這樣的聲音卻被埋沒在諸多報導之中,相當可惜。
是以,建立民間對司法的信賴感,不能只靠內容的加強,成功的「打進媒體市場」才是關鍵,最近很流行的「小編文化」,其實就有抓住年輕一輩的目光,成功讓閱聽人跟小編互動,進而了解宣傳的內容,值得各方參考。
作者介紹|王啟任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有一些文學獎經驗,也為放映周報撰寫過影評。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當莽夫撞死律師—從各個角度觀察所謂「量刑」與「恐龍法官」)
責任編輯/林安儒